证券欺诈是指证券经营机构、证券登记、清算机构及证券发行人或者发行代理人等在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中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以及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愿、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为了严厉打击证券欺诈的行为,推动证券市场的发展,北京敦信律师事务所、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等4家律师事务所成立了中国反证券欺诈律师团。主要为因投资涉嫌虚假陈述上市公司股票而遭受损失的散户维权,推动证券市场参与者法律意识增强,提高证券欺诈者违法违规成本。
设立此律师联盟的起因是因为4名散户起诉黄光裕、杜鹃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目前其已锁定3起案件,均涉嫌虚假陈述,分别是五粮液、紫鑫药业以及劲嘉股份的案件。类似的证券欺诈案件,在国内不胜枚举,让人触目惊心,更是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希望借此唤醒大家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证券欺诈行为包括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但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只出台了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操作规范则未见踪影。
通过反证券欺诈律师团的成立可以一起为广大股民维权,更会使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真正促进证券市场法规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