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服务业 > 行业动态 > 正文

大众浴池:新兴鼓励类服务业

2011-11-25 10:35来源:国际商报字号:小

  昨日,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南征表示:“《关于“十二五”期间规范发展沐浴业的指导意见》关注民生,着眼安全和卫生,鼓舞人心,很给力、很务实,而且有任务、有目标、有督查,能真正贯彻落实,能发挥很好的指导和引领作用。”

  最近,商务部明确提出要控制大型高档浴场盲目建设,在坚持合理布局和存量转化前提下,积极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大众化浴池(室)建设,并首次提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将大众浴池(室)纳入鼓励类服务业目录,积极争取财政、税务等方面的支持。刘南征笑称自己一口气连读3遍,认为这是“又一个好文件,十分难得,无华丽辞藻,但内容非常贴近实际,令人印象深刻。”

  他指出,关注民生是《意见》的最大亮点之一,在政府文件中罕见地提及满足群众“实惠需求”这一字眼。

  他说,《意见》不仅肯定了“沐浴业在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满足人民群众休闲、健康、养生多元化消费需求,扩大服务消费,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且提出“重点发展面向普通群众的大众化沐浴场所,控制大型高档浴场盲目建设”;“积极发展大众浴池(室),满足低收入群体沐浴需求。要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关注低收入群体需求,积极发展大众浴池(室),切实改善大众浴池(室)的设施条件,不断满足广大群众便利、安全、卫生、实惠的沐浴需求”;“鼓励大众浴池(室)逐步向郊区及乡镇地区发展,解决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洗澡难问题”。

  为何此次将发展大众化浴池作为发展沐浴业的具体任务?刘南征分析,在计划经济时代,不管是机关单位浴室还是大众化浴池,沐浴业均为国有或集体经营。改革开放后,中高端沐浴如雨后春笋,迅速发展,而大众化浴池发展则严重不足。虽然有一些地方政府予以政策扶持,但仍难挽回颓势。比如北京3次提高沐浴场所水价后,北京市政府对大众化浴池一直保持原水价,上海也推出类似保护措施,现今虽然一些大城市的大众浴池还硕果仅存,但全国其他地方大众浴池在市场竞争中普遍已经开始自生自灭了。

  如《意见》提出,加强沐浴企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不断改善沐浴场所尤其是大众浴池(室)的安全和卫生条件。沐浴企业要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沐浴场所要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对洗浴设施和毛巾、拖鞋、服装等公共用品严格按标准进行消毒;要保证室内通风良好,室内空气质量和用水水质要符合国家相应卫生标准,切实保证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刘南征还谈到,《意见》高度重视沐浴行业的安全与卫生,在上述方面用了相当的篇幅,提到相当重要的层面,甚至细致到“毛巾、拖鞋”。在全社会关注食品等消费领域安全,群众敏感之际,如此重视意义不可小觑。

  刘南征还认为,《意见》对行业发展具有相当的鼓舞人心作用。

  他说,诸如“要加强舆论的正面宣传引导,消除社会行业偏见,为沐浴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这样的创新性提法,等于是为沐浴行业正名,对此,沐浴业内人士心存感激。

(责任编辑:孙铭苑)
转载声明:谋思网转载此文的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表明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请读者自行甄别,以防风险。
推荐阅读
谋思资讯有部分内容或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内容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问题敬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处理。


关于谋思网联系我们帮助中心服务条款隐私声明法律声明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0-2024 imos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