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首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量迅猛增长,审理难度不断加大,各种疑难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以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
为了更好的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和纠纷,我们需要建立一个以司法保护为主导,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相互配合的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国家向社会公布了首批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名录。
这些可以进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组织具体包括:北京电子商会、北京服装纺织协会、北京软件行业协会、北京信息产业协会、北京商标协会等七家单位。这就意味着:北京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过程中,可于正式立案前或审理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自愿原则,委托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而不用所有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都要经过法院的审理,这些达成调解协议的只需法院确认即可,这方便了当事人更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