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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物流外包企业受惠最大

2011-11-21 14:00来源:南方都市报字号:小

  自从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上海试点的相关政策,确定了增值税扩围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增值税税率。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技术研发、文化创意、物流等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本次税改的核心是增值税扩围,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逐步使增值税成为覆盖工业、商业与服务业的税种。李慧勇此前即提出有三大原因影响此次试点的结果,一是服务业人工成本占比很高,而人工成本无法抵扣,降低了增值税减税效果;二是从2006年起,我国实行营业税差额征税制度,虽然此次试点规定营业税已有优惠全部保留,但依旧会削弱部分减税效果;三是进项往往容易遇上发票不规范的问题,因此能抵扣的进项税额比理论额低。

  在这次发布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交通运输行业(包括航空运输、陆路运输、水运运输和管道运输)的税率为11%,而交通运输辅助业(包括机场、港口、仓储等)税率为6%,暂不包括铁路运输行业。

  有专家认为,目前这个方案对大多数交通运输企业和交运基础设施企业而言可能会加大其税务负担。原因有三,一是之前整体营业税税率都在3%左右,而调整后增值税税率达11%和6%,提升明显。其次是交通运输业的主要成本构成中固定成本和人工成本比例很高,如果这些成本不能产生进项税的话,抵扣比重就很少。第三是很多交通运输企业实际经过的环节远低于制造业,因此反而会加重税务负担。

  受惠于此次税改的是物流外包企业,这个是物流行业里面重复纳税最严重的领域,外包环节越多,重复纳税就越严重,而税改将明显减轻这类企业的负担。这次的税收改革或将推进物流外包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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