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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立专门消费维权法律援助团

2011-11-15 14:21来源:法制日报字号:小

  今年以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消费者协会依托工商部门,充分利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帮助弱势消费者用理性化、法制化的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据悉,南京市江宁区工商局、司法局、消费者协会于今年3月15日设立江宁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下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该律师服务团共有3名律师,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即:参加区消费者协会组织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益活动,配合区消费者协会组织开展对消费者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为消费者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涉及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接受委托、帮助消费者处理有关维护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实务、代理诉讼等,参与涉及消费者维权活动的相关媒体宣传活动。

  据统计,律师服务团成立以来,受理各类消费投诉15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其中,较大案情3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万余元。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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