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资讯 > 财税服务 > 正文

合肥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享税收优惠

2011-11-15 14:03来源:中安在线字号:小

  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符合条件从事个体经营的登记失业人员,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获减免税资格,期限从审核确认的当月起计算,一免3年。另外,企业吸纳失业人员也可以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

  合肥市人社部门表示,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向市人社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税收优惠认定申请。对于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由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直接办理,并在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对于申请认定的企业,由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初审,报市人社局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并加盖“市人社局企业认定专用章”。

(责任编辑:王学英)
转载声明:谋思网转载此文的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表明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请读者自行甄别,以防风险。
推荐阅读
谋思资讯有部分内容或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内容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问题敬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处理。


关于谋思网联系我们帮助中心服务条款隐私声明法律声明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0-2024 imos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