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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自救加收额外费用 破坏生意规则

2011-11-14 11:28来源:金山网字号:小

  近日,市民张频和朋友光顾了镇江市区的一家烤肉店,除了每人支付5元的酱料费外,还被告知得另掏8元的炭火费和每人2元的一次性毛巾费。

  为了不影响朋友聚餐的气氛,张小姐支付了这些费用。不过这笔钱她掏得心不甘情不愿,“虽然钱不多,可是烤肉用的木炭应属于基本的经营成本,不应该单独算到消费者头上。”尽管就餐前服务员作了友情提醒,毛巾可以不用,但总不能自带炭火来吃饭吧?

  继消毒餐具另外收费被叫停后,餐饮业多出一些额外收费的项目,除了炭火费、小毛巾费,还有一些令人费解的“收法”。市民李女士经历过一次“续杯费”:在“T”字开头的某餐厅就餐时,服务员就给每人端上来一杯茶水,他们自然认为这是商家提供的免费茶水服务,可是在喝完要求加满时却被告知“第二杯要付十元”。“不是免费提供茶水吗?”李女士说,倒不是在乎这几十块钱,而是这种“莫名其妙被架上去,下不来台”的感觉让人很不舒服。

  对于几种“额外”收费,商家众口一词:出于成本因素的考虑,并没有赚钱。那么炭火费、小毛巾费等费用的收取,是否合理合法?记者咨询了市物价部门。据介绍,餐饮业实施市场调节价,也就是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由此可见,商家可以根据成本自主定价,也就意味着收取小毛巾费、炭火费并没有违反法规。不过,物价部门也提醒消费者,“明码标价”是前提,如果在消费前未被告知费用明目,就可以进行投诉。

  成本增加了,商家就通过额外收费、降低服务标准等形式来“补差价”,对消费者来说合理吗?“以后吃炒菜是不是还要付油钱?吃火锅要付燃气费?” 市民张频跟记者抱怨。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则表示,饭店、餐厅要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来降低经营成本,而不是把增加的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来自中国吃网的李先生,从事多年的餐饮研究,他认为随着近半年的物价上涨,作为服务行业重头戏的餐饮业早已面临成本上升的重压。一些从业者利用打擦边球或者逐步蚕食的方式消除涨价因素力求保持竞争优势,也是一种不得已的“自救”措施。但从业者“自救”一定不能破坏做生意的规则,不能损害顾客的正当权利。

  为顾客提供服务的从业者与接受服务的顾客,是社会公平的两端,权利一样的重要。别看炭火费、毛巾费数额不大,但它让顾客的消费心情受到很大影响,损害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从以往的一次性餐具收费到今天乱七八糟的炭火费、毛巾费,之所以餐饮行业屡屡出现小动作违规,除了说明从业者金钱意识至上、服务意识淡薄外,相关管理部门的“大度宽容”是主要助长因素。只要它们的管理措施、管理手段到位了,类似一次性毛巾的“因小失大”事件就不会再出现了。

(责任编辑:新不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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