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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团购 发票应由餐企开具

2011-11-10 14:35来源:齐鲁晚报字号:小

  近来,不少参加团购的市民发现,由于餐饮团购涉及团购网站和餐饮企业两个环节,不知道该向谁索要发票。济南市地税局负责人表示,这类消费的发票应由餐饮企业开具。

  “我和朋友喜欢在网上团购一些美食,可是不知道该向谁索要发票。”9日,济南市地税局有关人士接听12345热线时表示,团购的发票出具是个新问题,税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

  该局总经济师郭志东表示,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支付款凭证,它不仅是财务报销的凭证,也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需要。但团购时涉及网站和餐饮企业两个环节,所以情况较传统的消费方式复杂。但团餐活动是商家借助网络平台开展的一种促销形式,所以餐饮企业作为应税劳务的提供者,应在提供餐饮服务时向参加团购的消费者开具发票。今后,12345将成为济南市地税系统的监督、咨询、投诉电话。

(责任编辑:新不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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