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消费者”
我们仍然用消费者来指称购买并使用产品和服务的人,虽然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早就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消费者角色和地位的变化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由于信息技术的持续改善,个体消费者之间的聚集、沟通成本大大下降,消费者从企业可以分而治之的孤独个体变成消费者群体。当你听到一个消费者说话时,你应该意识到他是代表数量庞大的一群人在说话,消费者的任何个人行为,都可能成为一种群体行为,都潜藏着一个或多个群体事件。
二、消费者的知识和信息权力的聚变效应。单一的消费者的专业知识可能是相当低下的,他掌握信息的途径可能是闭塞、有限的,但在无数个体消费者可以低成本甚至零成本沟通的时代,其信息、知识、智慧就可能产生质的飞跃。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知识和智慧不对称就可能发生根本的逆转,而逆转后的不对称将使企业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
三、消费者不再是被动购买、使用产品和服务。社会整体的人力资源不断丰富,竞争的加剧,导致企业边界之外的专家和准专家的出现,借助于信息和知识共享,消费者的专业和半专业化日益普遍。在不少情形下,消费者同时也是生产者。越来越多的产品由同时是生产者的消费者、第三方生产者对产品进行再度发明和再度制造,最终成为满足不同消费者特定需求的产品。
所谓互联网,就是各个有明确边界的局域网互联互通的信息和知识共享网络。它对传统组织和社会形态的最大改变就是去边界化。而边界一旦模糊,个体的身份也会变得模糊。一个企业的生产者(Producer)同时是另一个企业的消费者(Consumer),产销合一者(Prosumer)由此出现。知识工作者的出现是知识经济重要特征,知识消费者(Knowledge Consumer)也是其重要特征,因为二者本身是同一的,其真实的身份是“知识型产销合一者”(Knowledge Consumer)。
“知识型产销合一者”成为社会的主流人群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消费主义运动在西方由来已久,中国目前出现的消费主义运动,既是这种运动的延伸,更是一种突变。在信息技术不发达,消费者的聚集和沟通成本高昂的时代,像王海这样以打假为业的人只能是少数和异数,是影响力只能触及少数企业的“危险分子”,难以形成制约所有企业行为方式的气候。真正形成让企业不得不正视的气候(让所有的消费者都成为“危险分子”)的,是突飞猛进的信息和知识分享技术所导致的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力关系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