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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捆绑销售教材 退学不退书

2011-11-04 14:38来源:中国消费者报字号:小

教材费不明示成退费陷阱

    事实上,对于民办培训机构的退费问题,各地相关部门都有相应的规定。以北京市为例,在北京市自200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明确规定:“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报价格管理部门备案并公示;在交费时应将有关退费办法向学生进行公示,并与学生签订退费协议,退费时依照协议处理。”

    根据这一规定,民办培训机构在学员交费时,就应该明确其费用的构成及相关的退费办法。但实际情况是,绝大多数被调查的民办培训机构对此都没有明示。目前,仅有北京市的学而思教育培训机构在2011年5月公示:“理科讲义全面使用学而思标准教材,全部采用彩板标准印刷。2011年暑期为该版教材的试用阶段,在退费时不需要扣除教材工本费;秋季课程学员第一次课后退费不需要扣除教材工本费;第二次课后退费的,我们将直接扣除教材工本费40元。”

    北京某知名培训机构负责人刘先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退教材费是行业的惯例,因为民办培训机构的教材印刷量有限,所以印刷成本比全国性的通用教材要高得多,定价也就贵,而且印刷厂也是成套印刷、成套包装的,所以一旦拆封就只能废弃。但是,如果在交费时不向家长说清楚,或在入学须知(协议、合同等)里面没注明退费方法,那肯定是不对的。

    对于部分民办培训机构在交费时未明示教材费及其它费用具体构成的做法,郭先生表示难以理解:“我到现在也没搞清楚,交费的时候有多少是教材费,多少是课时费,多少是管理费或行政费之类的。而且,民办培训机构的教材都是怎么定价的?谁定的价格?这些我都不清楚。民办培训机构到底是在卖书还是在卖课程?据我看,卖书更挣钱。只要把报名费一交,教材一到你手里,对不起,退学可以,但教材费一分不退,这叫什么道理?因此,我提醒各位家长,给孩子报班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费用的构成,以及如果退学的话相关费用怎么退,可千万马虎不得。”

(责任编辑: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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