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决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
会议决定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对金融机构向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将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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