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资讯 > 金融服务 > 正文

国务院出台八项措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

2013-08-13 09:21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字号:小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八项措施全力支持小微企业良性发展。

    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对记者表示,此次(指导意见)最关注的是扩大对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会为小微企业增加多层次的融资渠道。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意见提到,“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基础上,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这被视为监管部门对地方股交所、区域性股交所的监管定调。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重点

    《意见》提出的八项指导意见具体包括:一是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目标;二是加快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三是着力强化对小微企业的信息服务;四是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五是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六是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七是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八是全面营造良好的小微金融发展环境。

    曹远征认为,“支持小微企业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包括社会、金融机构、政府营造一个环境。现在小微企业融资是零散的、碎片的,如何形成一个体系对小微企业形成支撑,环境的变好无论是股本融资还是债务融资都相对容易,从而降低成本。”他还指出,“为了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就必须要有一个担保体系,以使信贷资金能顺畅地到达小微企业。”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曾指出,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核心,是信息不对称。

    而此次国务院就 “着力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和信息服务”提出指导意见——积极搭建小微企业综合信息共享平台,整合信息资源。加快建立小微企业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注重用好人才、技术等“软信息”,建立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审机制。

提倡直接融资渠道

    曹远征对记者表示:“(指导意见)最关注的是扩大对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小微企业之所以融资难,是由于没有资本无法负债,因此增加资本是最重要的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会为小微企业增加多层次的融资渠道。在负债方面要有专门支持小微企业的负债业务的品种和金融机构。”

    对此,在“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指导意见中,国务院强调,“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是解决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过低、渠道过窄的必由之路。”

    《意见》指出,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安排,完善发行、定价、并购重组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适当放宽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启动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建立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称“新三板”),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增加适合小微企业的融资品种。

    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规模,在创业板、新三板、公司债、私募债等市场建立服务小微企业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机制。

专家建议:证监会监管“四板”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意见提到,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基础上,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小微企业改制、挂牌、定向转让股份和融资,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为小微企业提供挂牌公司推荐、股权代理买卖等服务。

    据了解,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也称“四板”)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关于“四板”的法规主要是《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简称国务院38号文)以及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

    国务院38号文对于四板市场的基本交易规则等做出某些禁止性规定。而关于场外市场的发展缺少统一规划,使得“四板”市场的发展面临很大的困惑。如何对其监管,一直是争议颇多的问题。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吴国鼎认为,“关于对‘四板’的监管,可以实行证监会统一监管体制下的以地方监管为主的多元监管体制。而现在证监会对于‘四板’市场几乎没有监管”。

    他表示,虽然国家成立了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进行验收,对于达到验收标准的给予通过,但是这种验收标准仅是限定“四板”市场不能做什么。至于四板市场具体的运行标准和准则,则没用统一规定,况且还有些省份“四板”市场没有经过验收,但是仍然在运行,这都使各地“四板”市场的发展很不统一。“如果不进行规范,就容易造成各地资本市场的分割,甚至有发展无序,重蹈覆辙的可能。因此由证监会在宏观上实行统一监管很有必要”。

    继上月“金十条”出台和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后,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延续了近期的政策指向和会议精神,要求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全力支持小微企业良性发展。在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方面,《意见》提出,要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安排,并适当放宽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启动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

    《意见》明确,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将分别牵头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八方面工作: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加快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着力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和信息服务;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营造良好的小微金融发展环境。

    在主要由证监会负责牵头的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方面,《意见》指出,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是解决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过低、渠道过窄的必由之路。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安排,完善发行、定价、并购重组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适当放宽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启动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建立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增加适合小微企业的融资品种。

    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规模,在创业板、新三板、公司债、私募债等市场建立服务小微企业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机制。

    《意见》还要求,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基础上,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小微企业改制、挂牌、定向转让股份和融资,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为小微企业提供挂牌公司推荐、股权代理买卖等服务。

    《意见》还提出,进一步建立健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制度,适时出台定向发行、并购重组等具体规定,支持小微企业股本融资、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活动。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积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小微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等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促进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融资发展。

    “适当放宽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释放了一种积极的信号,短期来看可能对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不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从长期来看还是能解决一定问题的。”在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后,北京一家创业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采访时表示。

    在“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方面,意见提出,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是解决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过低、渠道过窄的必由之路。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安排,完善发行、定价、并购重组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适当放宽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启动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

    建立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增加适合小微企业的融资品种。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规模,在创业板、“新三板”、公司债、私募债等市场建立服务小微企业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机制。

    一位券商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放宽创业板财务准入标准,将会带来两方面的影响,一是资本市场流动性提高,由于财务标准的放宽,很多业绩不理想的企业可以通过其成长性实现上市;二是由于对业绩波动容忍度提高,很多企业不会再刻意人为制造业绩,有助于还原企业真实的盈利水平。

    “尽管国务院发布意见,提出要适当放宽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但是要实施起来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上述创业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对记者表示,“以前创业板对财务标准的要求并不高,但实际上大家在上报的时候,公司的财务标准都不低。同时,保荐机构在挑选项目的时候,也不会挑选财务标准相对较低的公司。”

    在他看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如果想要通过投资机构来投资以获取资金并不现实。“投资机构只会锦上添花,但不会雪中送炭。毕竟,投资机构还是希望投资更好的企业。”

    此外,在“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方面,意见还提出,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基础上,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小微企业改制、挂牌、定向转让股份和融资,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为小微企业提供挂牌公司推荐、股权代理买卖等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制度,适时出台定向发行、并购重组等具体规定,支持小微企业股本融资、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活动。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积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小微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等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促进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融资发展。

(责任编辑:羽篪)
转载声明:谋思网转载此文的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表明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请读者自行甄别,以防风险。
推荐阅读
谋思资讯有部分内容或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内容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问题敬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处理。


关于谋思网联系我们帮助中心服务条款隐私声明法律声明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0-2024 imos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