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服务业获得了快速发展,实现了从量到质的全面飞跃。但毋庸讳言,由于受计划经济时代“重产品、轻服务”观念的遗留影响,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和比重都还比较低。其中,生产性服务业同生活性服务业相比、现代服务业同传统服务业相比,发展更是相对滞后。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 43%,不仅低于高收入国家 70%左右的水平,也低于与我国发展阶段大体相当国家50%左右的水平。可以说,服务业仍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块“短板”。
“十五”期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一度呈下降趋势。“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服务业增加值和就业比重分别提高3个和 4个百分点的预期性目标。实际情况是,“十一五”时期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9%,增加值和就业比重分别提高了2.5个和3.5个百分点,成绩虽然不小,却未能实现预期目标。
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认为,“十一五”规划有三项指标没有完成(除了服务业增加值和就业比重外,另一项未完成的指标是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折射出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突出。有代表指出,这是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的一个缩影,反映了经济增长主要依赖工业带动的局面没有根本扭转。
“十二五”时期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正如中央领导同志多次阐述的,服务经济是现代经济的重要标志,服务业是现代产业的主体,服务业的发展水平能反映一个国家的现代化程度。发展服务业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较小,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较高,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尤其应当看到,服务业还是就业最大的容纳器和社会重要的稳定器,现代服务业具有技术密集、知识密集的特点。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加快发展服务业,不仅有利于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创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而且有利于发挥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经济由大变强。
为此,“十二五”规划纲要在“十一五”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了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就业比重各上升4个百分点的目标,并设专章提出“推动服务业大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组织编制“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这一规划是“十二五”若干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
目标既定,方向已明。那么,如何实现服务业的大发展?如何使“十二五”的指标不致再打折扣?李克强副总理在22日的座谈会上说,“十二五”服务业规划既是发展的规划,也是改革的规划。推动服务业大发展,必须加快改革步伐,把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企业主体的作用。他还强调,要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公平竞争、高效发展。推进社会领域和事业单位改革,在政府切实履行好基本公共服务职责、保障基本需求的同时,把非基本服务的运行更多地交给市场调节。
这番讲话切中要害,对于现实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早在2007年3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就提出“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内资开放”。然而,近几年的实际状况并不尽如人意,服务业长期存在的“玻璃门”非但没有完全打破,在某些领域甚至还有“加厚”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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