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公司一点都不关心你并且立刻就把你解雇了,所以,到底为什么你还要在离职前两个星期——或任何长度的一段时间——提醒他们?在一个关于该在何时上交辞职通知的讨论中,商业英才网(BNET)的评论员鲍察特(Bouchart)写道:
如果可能的话,直到在你开始你的新工作的前一天再辞掉你现有的工作。你要让两份工作之间的空档时期尽可能的短。不过,如果你需要搬家的话,这就会有点麻烦了……
老板们会想要破坏你的工作变更,因为他们认为他们手下人员不足而不能失去你。你不这么觉得吗?你需要给他们尽可能少的时间去这样做。
我确实明白这段话背后的逻辑。老板们有时候会在员工辞职时发疯。有些老板会立刻解雇你,无论你告诉他到你工作的最后一天还有多长时间可以在这里工作。(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这样做是合法的。但这是应该受到谴责的行为。如果,一旦你决心去为该公司的竞争对手工作,而他们不希望你再来上班了,那么,他们应该给你一段合理的通知期限。
我甚至听说过现任老板给员工的新雇主打电话并试图破坏员工的声誉的故事。
这些事情都是不常见的。通常情况下,老板可能会有点胡思乱想,甚至会为你的离职而感到愤怒,但这并不证明在你的身上存在着不良的行为。除了少数例外,你永远都不应该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离职。以下是原因:
1.你的老板并不是唯一的重要人士。你的同事们,你的直接下属们,你的客户们,以及你的老板的同事们也都关系重大。如果你只是在离职之前15分钟给出了通知的话,无论你的老板多么糟糕,他们都不会责怪你的老板。他们将会发疯的,因为你就这么把他们晾在一边自己离开了。
2.你将会再次碰到这些人。在行业内部有很多的人员流动及合作。那位由于你没有提供足够的过渡时间而没能解决你留下来的项目的同事,最终可能会成为你想要获得的工作的招聘经理,而你肯定不会得到那份工作。
3.你将来可能还会想再回到这家公司工作。现在你会认为我绝对是疯了。你永远都不会再想在这家恶心的公司里工作了!但是,还记得我所说的整体的行业流动的因素么?5年过去了,那些让你的生活苦不堪言的人都到新的公司去了,你现在想要回去,但你却无法回到原来的公司,因为有一条内容为“没有资格被再次雇佣”的评论和你的社会保险号码绑在了一起。
4.世上存在一种名为“永久性记录(permanent record)”的东西。当然,这并不是你的7年级的数学老师用来威胁你的事情,但它对于公司来说是永久性的。而且,如果你以前的公司被一家大公司收购了,他们会将你的记录转交给新公司。这意味着,你从一家你永远都不想再到那里去工作的小公司的糟糕的离职方式也永远阻止了你被一家买下了你的小公司的大的跨国公司所雇用,即使他们所做的事情是解雇了所有为那家小公司工作的人。
5.提前通知具有经济利益。许多公司都在他们的员工手册里注明了书面通知的政策。通常的要求是提前2周的时间,但也可能会要求提前更长的时间。如果你不给出一个提前两星期的书面通知,你可能会失去任何否则你就将会获得的休假期间的薪水或按计划应得的奖金。
6.你保证让你自己从这位老板这里获得了糟糕的联系人意见。那又怎样?你永远都不会把她列在联系人名单上。是呀,不过,她过去是你的老板,而找出以前的老板并不需要出动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她可能会被你的离职惹怒,而三年后,当你寻找另一份新工作时,她只会记得你是一个没有给出任何提前通知而造成了留下的那些人的噩梦的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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