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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律师协会与重庆律协开展交流合作

2011-09-28 11:12来源:法制网作者:徐伟字号:小

  国际交流的发展不仅仅体现在文化等领域,随着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国家之间的法律文化交流也是不断加强,为了增进中韩两国之间的经贸、文化交流和双方会员之间建立紧密的友好合作关系,大韩民国首尔地方律师协会日前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律师协会,双方就如何开展律师及律师业务交流与合作进行了交流与会谈,就双方间信息的沟通与交流、业务的合作与承办、人员的交流与学习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并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在该《谅解备忘录》中双方还约定如条件成熟双方会签署进一步的合作协议。重庆市司法局副局长张晓涛、重庆市律协会长韩德云及重庆市十家律师事务所二十余名律师受邀出席了本次访问交流会。

  本次访问交流会为双方律协增进友谊和下一步建立更为实质性的业务合作关系和人员交流学习打了坚实的基础,以为双方企业相互投融资活动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提供了保障。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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