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贵阳市国防学校学生小余入校第6天就被派往电子厂“顶岗实习”。这7个月时间,小余每天工作11至13个小时,双休日还经常加班,共收入1310元。目前,职校已有69名学生委托律师替自己维权。对此,职校负责人回应称,学生是想要勒索学校100万元。
时下,职校的实习生成为“廉价劳动力”是一种不争的事实,他们做的是最累的活,干的是最苦的事,得到的报酬却是最少的。而对于这一切,他们是敢怒不敢言。曾有记前对大学生实习安全进行了专门调查,结果显示:46%的学生自述实习期有上当的经历或感受,27%的学生的实习没有签订实习协议。无故辞退、被迫加班和克扣工资,列大学生实习中权益受损现象前三位,90%以上的大学生在明知权益受损情况下选择“忍气吞声”。
显然,这种违规使用职校实习生的做法不但侵犯了他们的权益,也违反了《劳动法》。《劳动法》规定实习生每个月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但事实上,无论出台什么措施和制度,在利益的纠葛下,职校实习生成为职场“小白鼠”的事实仍然大量的存在。
所以,社会、学校和企业要提高社会责任感,不能漠视实习生的切身权益,要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实习环境。此外,监管部门不能仅仅止于通知或者开会讨论,要根据《劳动法》等法律规定,严格查处违规单位,惩罚相关当事人,为实习生实习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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