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把握双向选择
试用期是公司考察判断是否正式聘用这名员工的阶段,而对于被考察者来说,一方面当然是让自己符合公司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有做选择的权利。在试用期里考虑自己是否适合做这份工作是其一,另外,如果觉得有什么不适合的地方,首先是找到应对的办法——这也是一种选择——而不是忙着离职找新工作。
唐蕾就遇到了一点问题。工作的第一天没有太多事情,眼见着六点下班时间快到,她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就在这时,部门经理把大家召集到会议室,进行一天的工作总结。针对每个人的问题,经理逐个分析并且调整业务分配。
随后,几乎每天都是这样的作息,同事们觉得加班司空见惯,唐蕾也不太好意思提出她的疑虑。
渐渐她有些倦怠,又觉得自己大概是“新人容易浮躁”的毛病犯了,于是和许多朋友去聊天来确认自己的状态对不对劲。她想过辞职,但又为了第一份工作连试用期都做不满可能会对以后的发展不利而犹豫不决,该遵从自己的想法还是职场规则呢?
点评:
原则上不建议在试用期离开公司,除非发生了非常大的,或者说影响自己的人身安全以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在决定是否接受一家公司的邀请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同时,加入了新公司,就应该设法适应新公司的氛围。如果不太适应,除了忍受,还能找主管,或信得过的老员工沟通(进新公司要尽快建立人脉)。在一家公司如果连试用期都无法工作完,那对自己的职业发展非常不利。如果试用期里不太顺利,企业文化相对比较灵活的公司在对员工面试情况还算满意的前提下会考虑给员工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