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境外媒体报道,中国人寿正计划发行总额最多达300亿元人民币的次级债,年限暂定为10年期,附第五年末发行人赎回权。高盛高华和中金公司成为主承销商。
中国人寿于21日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确认公司正在考虑次级定期债务发行和厘定相关细节,并尽快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考虑和审议。
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早在半个多月前,中国人寿便已在内部确定了拟发行次级债事宜。
截至2010年底,中国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2%,同比下降30%。中国人寿副总裁刘家德曾在2010年年报发布会上表示,目前该偿付能力水平尚能支持今后两三年业务的正常发展。业内已有多家保险公司发行过次级债。有业内人士认为,中国人寿发行次级债,可能亦是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的需要。无独不偶,中国平安日前发布的中报亦显示,其偿付能力吃紧,有分析师预测,年末平安集团偿付能力将下降至约180%,接近150%的水平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