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强
目前,我国从中东进口原油的成本要比欧美国家高出1~3美元/桶,如果按目前日均400多万桶的进口量来算,那么,我国每年就要多付出30亿~40亿美元。
我国半数以上的石油依靠进口。但在国际能源市场上,只有“中国需求”却没有“中国价格”。我国不但要承受能源安全的巨大压力,还要在国际石油市场上处于被动的价格接受者的位置。
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在于我国能源市场化改革滞后于经济发展的进程,能源金融体系未能有效建立起来,加上亚太地区目前还没有成熟的原油期货市场,缺乏一个权威的竞价基准,从而导致中东国家可以对销往亚太和欧美地区的原油采取不同的计价公式,即存在所谓的“亚洲溢价”。
大家也许对“能源金融”这个词还比较陌生,但是相信“石油美元”、“原油期货”这些词汇,大家早已耳熟能详。其实,能源金融离我们不遥远,油价飙升,电价上涨,天然气涨价,无一不带有能源金融的属性,时刻牵动着公众神经。
能源金融由来已久。早在1886年,世界上最早的煤炭交易所就开始运用远期合约等金融工具,对煤炭交易进行风险管理和市场运作。而20世纪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的爆发,又直接导致了石油期货的产生,并在随后的二十多年中发展成为全球交易量和交易额最大的商品期货交易品种。
当然,能源金融也不仅仅局限于石油、煤炭等传统能源领域,随着与能源领域相关的诸如全球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旨在应对各种环境风险的能源金融衍生品也应运而生,能源金融的范围拓展至了碳交易市场与碳金融、能效市场、新能源投融资等新领域。
其实,能源金融作为一种金融形态,是国际能源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不断相互渗透与融合的产物,也是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能源战略体系不断演变发展的产物。因此,能源金融不仅仅被视为国际能源市场的重要手段和工具,而且也被欧美发达国家作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一种能源战略,如利用金融市场来完善能源市场价格信号的形成与传递,管理和规避能源市场风险,解决能源开发利用的融资问题,优化能源产业的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能源效率和新能源开发利用等。
遗憾的是,虽然能源金融在各国能源战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目前我国这方面的研究却仍没有发展起来。因此,对我们来说,目前比较重要的是,需要在对能源及其相关市场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深刻理解的基础上,研究能源及其相关价格的形成机制、相关金融市场的发展演化、衍生金融产品的结构设计及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从而为未来我国能源科学技术和低碳发展进行有效融资支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能源金融的边界与内涵也在不断扩展,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能源金融的核心仍是能源价格,其焦点是世界各主要国家围绕能源商品尤其是石油定价权的争夺。因此,我们需要对国际石油定价体系的演变过程进行详细的研究,对演变过程中金融市场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进行深入剖析。特别是在定价权演变中,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是如何通过其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优势地位,加上其成熟的金融市场体系,逐渐形成以石油商品期货市场为主导的石油金融市场,从而进一步强化其对国际石油市场控制。相信这将对我国能源政策制定有重要的启发作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上海燃料油期货市场的成功运行,从某种意义上说,逐渐形成了国际燃料油市场的“中国价格”。我国在燃料油方面的这种参与,无疑对未来我国能源市场化改革和能源金融体系的建立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范和参照。
另外,由于能源的开发利用是温室气体产生的重要来源,能源金融创新也就逐渐成为了解决全球气候问题的重要手段。《京都议定书》的签订,催生了国际碳交易市场,而随着碳交易市场规模的扩大,碳排放额度的“金融属性”也日益突显,并逐步演化成为具有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资产,即“碳信用”。而围绕碳排放权交易,形成的碳期货期权等一系列金融工具支撑的碳金融体系,其核心就是对碳排放额度定价权的争夺。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家,但是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中,我国仍处于价值链的低端,只能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为欧美国家提供廉价的碳排放额度。由于对碳排放交易认识的不足,以及目前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客观限制,我国虽然是目前全球CDM最大的碳排放额度提供者,但是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却毫无话语权。而且,我国国内金融机构还存在着对与碳交易相关的金融产品开发不足,相关的服务产业发展比较缓慢的问题。
因此,我国碳金融的发展既要为满足能源需求服务,还要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其主要的发展方向为发展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涵盖现货、远期和期货的碳金融体系,推出包括各类碳排放额度的碳金融衍生产品,并通过这些碳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来影响国际碳交易市场价格的形成,掌握国际碳交易市场定价的主动权,引导全球碳减排活动向有利于我国的方向发展。
如果节能是“十二五”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的主要手段,那么,能源金融可以为此做出什么样的贡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