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三亚市物价局获悉,今年“十·一”长假期间,三亚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政府指导价管理时限为2011年10月1日至7日,管理时限结束,政府指导价格管理自行终止。
据介绍,今年“十·一”长假期间,三亚旅游饭店各类客房销售价格以2010年“十一”期间客房实际销售价格为基准价格,上浮幅度不超过15%;对于转型、扩建或新开业等旅游饭店,基准价格不可比或没有基准价格的,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同一区域(地段)相邻相近的级别相当的旅游饭店2011年“十一”期间各类客房销售价格为标准价格进行审核备案。
三亚市物价局今日发出通知要求各旅游饭店经营者于2011年8月20日前将 “十一”期间的各类客房的具体销售价格上报核准备案,经核准备案的客房价格将通过《三亚物价网》公布。
三亚市物价局还要求各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行明码实价。三亚市相关部门将在 “十一”节前及期间对重点区域的旅游饭店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价格备案管理规定和政府指导价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亚作为中国唯一的热带滨海旅游城市,是最热门的旅游目的地之一。2010年春节期间,三亚旅游饭店“天价客房”让许多游客望而却步,扰乱了旅游市场。此后,每逢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节假日,三亚市都对旅游饭店客房价格采取临时干预措施,效果明显。
此外,海南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今年2月,海南出台《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明确指出:“旅游饭店客房价格主要实行市场调节价。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并要求“旅游饭店经营者应当依据政府指导价制定具体的客房价格,并向所在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