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昆明市质监局组织全市系统各单位,开展了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
据介绍,此次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坚持“企业自愿参加、县级政府统一申报、省级质检部门初审推荐、专家组集中评审、认监委择优批准”的原则,以各县级政府为申报单位,结合本地有机产品认证情况,由省质监局提出推荐意见报国家认监委,国家认监委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通过后授予“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县、市)”的荣誉称号。
在此期间,各相关部门将对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在认证费用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减免,以保障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国家认监委将加强对“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县、市)”发展有机产业和认证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地方政府、认证监管和获证组织的相关人员开展国内外有机产业相关技术交流、培训活动,并对各“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县、市)”的认证监管、参加国内外有机产品贸易专业展览提供服务;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县(市、区)、监管部门、认证机构将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