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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违规弹出广告最高拟罚款3万

2011-08-01 13:42来源:千龙网字号:小

  经历一轮调整后,27日,工信部再次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之间不得有不正当竞争,同时不得违规弹出广告,不得未经用户选择捆绑安装软件,违规者最高罚款3万元。不过,业内人士对新规能否真正抑制弹出广告看法不一。

弹出式广告再被限制

  弹出广告是指打开网站后自动弹出的广告,无论点击还是不点击都会出现在用户面前。用户一般都对这种强迫式的广告形式很厌恶。“就像手机中的垃圾短信一样不请自来,整个电脑屏幕都是,关都来不及,非常令人心烦。”许多互联网用户表示弹窗广告令他们心烦不已。某些网站经常性弹出整屏广告,即使已经打开了弹窗拦截器也无济于事。

  还有市民表示,如果只是偶尔弹出广告那还可以接受,可是有些网站点一次鼠标就有一个弹窗,此外还有不定期的弹窗随时出现,非常令人讨厌。

  对此情况,征求意见稿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端上弹出广告或者其他与终端软件功能无关的信息窗口的,应当向用户提供关闭或者退出窗口的明显标识。用户关闭或者退出窗口的,在24小时之内不得再次弹出同一内容的窗口。”

部分网站会打擦边球

  虽然新规提出了限制措施,但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本地有些互联网企业对此并不在意,因为他们有打擦边球的办法。“虽然工信部要求弹窗广告必须设置关闭按钮,但网站的对策仍有很多。例如一个门户网站的弹出广告,弹出后如果点关闭,它会缩小到原来六分之一大小,实际上并未完全关闭。如果仔细查看会发现,这缩小版广告上面还有一个小‘×’(关闭按钮),点这个‘×’才是真正关闭。如果没有找到它,你的电脑鼠标只要再次碰到缩小版广告的位置,它马上就恢复原来大小。”福州鑫锐网络的林先生这样告诉记者。

  不过业内人士也表示,“在24小时之内不得再次弹出同一内容的窗口”这一条款如果能得到落实,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用户在短时间内反复被广告骚扰。

(责任编辑:新不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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