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单位为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计算基数是怎样的?我们单位这段时间因为工作需要一批员工不定时加班。
解答:
加班费计算基数:
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相关知识:
加班费怎么算,林景青表示,法律已明确:工作日加班,加班费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费不低于200%;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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