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了规范家庭服务业,从现在开始到8月5日之间,本市将对全市家庭服务业机构进行摸查,所有的家庭保洁、烹饪、养老服务、母婴护理等家庭服务机构都要进行登记。
据介绍,需要登记的机构为已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进行企业登记,或经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及经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批准设立,其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等家庭服务业的机构。
本次登记的家政服务范围包括:家庭保洁、家庭烹饪、家庭养老服务 、母婴护理、家庭园艺、家庭搬家、家庭装饰维护保养、家电和锁具维修、社区物业(为家庭和社区提供保洁、保绿、保安、废旧物资回收、日用品修理等便民服务项目6个以上的)、家庭特约服务、儿童(老人)接送服务。
符合登记范围的家庭服务机构,需在2011年8月5日前携带有关材料到机构注册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参加登记的家庭服务机构将按规定享受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就业扶持政策,并将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政策咨询和招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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