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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诉ST精伦 互联网电视版权又起争端

2011-07-19 14:42来源:中国企业报作者:刘凌林 字号:小

  同在一个产业链上的两家上市公司乐视网和ST精伦,因版权问题对簿公堂。6月28日,乐视网对外宣布,已经取证精伦电子(公司)侵权乐视网部分影视剧IPTV版权,目前已陆续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乐视网称,ST精伦生产销售的精伦H3家庭多媒体中心机器提供《画皮》、《将爱情进行到底》、《观音山》等超过150部影片的在线播放权,侵犯了乐视网对这些影视剧的独家IPTV版权,市场价值超过2000万元。这是继两年前TCL被告侵犯影视版权的“互联网电视版权第一案”之后,又一场网络电视版权之争。

  乐视网法务总监刘晓庆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乐视网整个影视剧版权库有5万集电视剧和4000部电影的影视剧,其中一部分为乐视网买断,拥有独家网络版权。“涉嫌侵权作品多达150余部。”刘晓庆说。目前,乐视网已就影视剧《画皮》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15万元,法院已经受理立案。在起诉ST精伦的同时,乐视网还将精伦H3家庭多媒体中心机器销售商北京苏宁尚品电器有限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诉讼中,乐视网要求ST精伦停止生产和销售H3。

  近年来,在国家三网融合的政策背景下,互联网电视、智能电视等新型影视播放产品应运而生。而这些产品的视频内容,许多都来自于互联网视频网站,这时,网络版权问题开始凸现。业内人士指出,随着网络视频产业的发展,版权问题始终是困扰网络视频产业发展的障碍,成为这个产业发展的最大瓶颈。

  两年前,TCL就因其“MiTV互联网电视”提供“影客下载引擎功能”被告上法庭,最终由法院判决TCL和另外两家搜索服务提供商侵犯影视版权,共同赔偿8.75万元。这让一度被看做行业未来趋势的互联网电视蒙上了一层阴霾。

  “版权问题将贯穿网络视频产业发展,很多网站版权处于懵懂状态,随着相关政策界定更为明确,这种情况将有所缓解。”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相关人士认为。

  中国知识产权网首席律师徐新明则表示,网络领域,服务商、用户、新媒体等各方主体之间的机制还未理顺,侵权行为时有发生,在一个完善的市场和网络运营机制建立之前就进入人们生活。在网络版权领域,相关企业版权意识还需加强,这是促进网络版权的保护和发展的必经之路和必要方法。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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