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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植入广告不得侵害消费者权益

2011-07-19 11:29来源:新华网字号:小

  影视植入广告,继成为去年两会热点后,依旧没有知难而退,依旧在影视节目中大行其道,在过去的一年中一浪一浪地饱受争议,也再次成为今年代表委员热议的一个焦点。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燕萍说,植入广告利用其不经意的视听冲击强制观众接触其宣传,是一种强奸民意的体现,而且尤其是电影观众是买票观看的,在影片中植入广告是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如果是植入公益广告,体现一种对人的精神和灵魂的关怀,我想观众还是乐于接受的。”陈燕萍代表说。

  广告植入在中国影视界由来已久,从郭宝昌的《大宅门》、赵本山的《乡村爱情故事》到去年央视春晚的小品《捐助》,从冯小刚的《非诚勿扰》系列、徐静蕾的《杜拉拉升职记》到张一白的《将爱情进行到底》,植入广告大有成为影视界运行的主营业务的趋势。

  2010年4月,由徐静蕾导演并主演的时尚电影《杜拉拉升职记》中,某装饰公司通过工人穿着印有标识的服装、包装箱打着印记的方式抢夺眼球,最终杜拉拉凭借该装饰公司负责的一次办公室完美装修,获得了升职机会。今年2月12日,当时尚电影《将爱情进行到底》在全国公映之时,人们又一次看到了该装饰公司的身影,只不过,这一次该公司把品牌和产品都打包融入了电影中。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正荣说,植入广告强迫观众观看,影响了整个影视的制作效果。“在看一个连续剧或节目的时候,中间插一个植入广告进来,就把观众的情绪搞乱了,而且铜臭味太重,让观众很反感。”王正荣代表说。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人民艺术剧院院长张和平认为,植入广告对于影视剧质量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有利于加大投资,提高作品整体质量,另一方面如果植入得过硬也会损害作品质量。“只要不严重影响剧情,不能影响主题思想的表达和对艺术的展现,我们不应该反对。”张和平委员说。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电影学院院长张会军认为,总体上看,现在影视作品中的植入广告还没有到影响作品质量的程度,只是有的比较差,过于直白。他认为,植入广告若要不引起观众反感,关键在于导演把握的分寸,要真正将其融入情节,不能为了广告而广告。“别让观众烦了,要烦了以后不会有人看你的片子了。”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眉山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夏绩恩说,虽然不可能要求植入广告消失,但还是希望尽量少一些,尽量掌握一个度。他同样认为,即使植入,应该更多植入公益广告。

  全国政协委员、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说,植入广告是从国外的电视媒体引入的一种广告模式,作为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出现的新型的广告形式,它对于拓展广播影视的广告模式、促进广播影视的产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近年来,植入式广告在一些国家已经有了一些相对成功的范例,在我们国家的广播影视作品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但是,由于我国的植入式广告尚处在一个发展的阶段,确实存在着植入的数量过多,植入的手法生硬等方面的问题,影响了广大观众对影视作品和广播电视节目的欣赏。”张海涛委员说,为此,广电总局正组织力量,研究分析广播影视植入广告问题,将按照坚持中国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并重、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并举的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尽快对广播影视的植入广告做出规范,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切实保障观众的权益,推动植入式广告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新不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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