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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区国际航运税制改革获得试行

2011-07-08 14:49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曲明字号:小

  连日来,在天津港区内的许多船舶纷纷摘下“方便旗”,升起五星红旗。因为国务院批准了《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该《方案》最大的亮点是:对注册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内的航运企业从事海上国际航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对东疆保税港区实施启运港退税的政策。

  《方案》的实施,即刻在国际航运领域激起强烈反响。“中外船队”敏锐地观察到中国大陆自由贸易港区的雏形。天津市政府认为,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自由贸易港税收政策,是我国加快发展国际航运和船舶租赁产业,参与国际贸易竞争,国际海运权属地位回归迈出的关键一步。

  由于各国对造船业实行保护等种种因素,吨位过剩成了世界海运市场的一个长期现象。国际航运产业尽管有快速发展的时期,但更长时间是在不景气中煎熬。一些经济不发达的中小国家为吸引国外船舶注册而赚取注册收入,有针对性地降低船舶各种税费和管理要求,其中包括船员的福利和保护要求。在这些开放登记国注册的船舶,就是通常所称的“方便旗”船舶。船东面对国内税务和船员福利法律,自然就会在国际航运海运中选择悬挂“方便旗”,以降低船舶运输的税务负担和营运成本,形成国际航运的“方便旗”现象。

  船旗象征着浮动的国土,也意味着船旗国享有征收税赋和战时征用的权力,船舶遇险时国家也能名正言顺地实施领事保护措施。中国是航运大国,但中资船舶有相当一部分悬挂的不是五星红旗。原因是我国船舶注册登记审批手续繁琐、航运海运企业税负较高,部分中资船舶选择到境外注册并悬挂“方便旗”,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2007年7月,我国实施特案免税登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资外旗国际航线船舶进口,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鼓励回国登记,悬挂五星红旗航行。国务院将中资“方便旗”船特案减免税登记政策的执行日期,由2009年6月30日延长至2011年6月30日,然而响应者并不踊跃。目前,仍有56%的中资船舶挂着别的国家旗帜,悬挂“方便旗”船舶作出的产业贡献,也都流到了国外。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对本来已经在境外登记注册和营运的中资“方便旗”船舶实施免税政策,不会影响我国的税收,也不会对造船等其他行业造成负面影响,但是对我国的船舶安全管理、船员就业与保障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特别是对我国的能源、资源等重点物资运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实施特案免税政策,并按现有船舶登记制度回国登记,回归船舶可选择在上海、天津、大连登记。同时,在天津实行融资租赁企业经营的所有权转移给境外企业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试点。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依托保税港,建立与国际航运接轨的自由港区运营模式。东疆保税港区研究室主任张忠东认为,国家批准建立的保税港,新船进行保税登记后取得中国籍,悬挂五星红旗,这类船舶从事境外国际运输,不从事国内运输,可认为不属于进口,不缴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这样的政策完全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天津东疆保税港可以作为试行这一政策的试验基地。

  国务院批准的《方案》提出:积极推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航运税收政策试点,加快发展现代航运物流业,不断完善国际中转和国际贸易等功能。对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内的航运企业从事海上国际航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内的仓储、物流等服务企业从事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注册在天津的保险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东疆保税港区的汽车转口贸易,适用进区保税的政策。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有效防止骗退税措施前提下,对东疆保税港区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促进中转业务的发展。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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