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武汉的一则《武汉首向个人网店征税淘宝网店要交税430万》的消息,让网店“掌柜”和网购迷不知所措。不少人慨叹这一天终于来了。武汉掌柜们惊呼“狼来了”,担心低成本、薄利润环境下养家糊口的饭碗将就此被打破;消费者担心“羊毛出在羊身上”,网购从此不再便宜实惠。网店到底应不应该征税?该如何征税?网店启征税是预示网购低价时代将结束?
去年7月1日开始,国家工商总局要求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要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这被怀疑是为征税做准备。虽然武汉市国税局作出“终极澄清”:被征税的“我的百分之一”归属于实体企业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国税部门此次征税,针对的是其实体企业,而非网店。但武汉的这次行动,被大家视为全面铺开网店征税的“前奏”。
“亲,你要被征税吗?”这成了最近淘宝网店掌柜们相互戏谑的问候语,不少店主担心,“网店征税”一旦全面实行,开网店的卖家们算了算账发现,征税后自己原本就不多的利润就变得更少了,小网店不得不面临关门歇业的生存危机。按照现有税法规定,从事个体经营的食品网店如果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管理,应向税务部门缴纳3%的增值税、至少20%的个人所得税,此外还需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税。按此计算以一家食品的网店为例,假如月销售额为10万元,如按照5%销售利润计算,每月收入为5000元。网店平均每月需要向税务部门缴纳各种税费总计为4261元。这意味着,网店店主正常缴税,平均每月只能赚得739元。网店征税的开始,商家为保证现有利润,网店商品的价格是否也将随之上涨?
征税是大势所趋
毋庸置疑,电子商务市场能得到今日的发展,很大程度得益于门槛低、交易成本小这一特点。传统实体商业的营业准入、税费征收等各种门槛,电子商务却能绕之而行,如履平地。可以说,电子商务点燃了无数国人的创业梦想。但从网络购物的发展历程来看,针对淘宝网店进行征税也是水到渠成。淘宝网在创立伊始,其定位就是一个C2C,为了居民之间互通有无而构建的网络平台,那时候收税,无论是从其性质还是税收的效率,都不大可能。但如今,淘宝已成为了一个永不落幕的小商品市场,甚至年销售额上亿的网店也不少见。这个时候如果还是坚持不对网店征税,无疑是有问题的。A2C、B2C的电商都要纳税,为什么这些网店就例外呢?
其实根据中国现行相关税法,依法纳税是企业和个人的法定义务,不管通过何种形式的交易行为都须缴税,网络交易不应例外。网店也在经营,尽管这种经营模式与传统的店面经营不同,带有一定的虚拟性,但是网店毕竟是企业,是企业就应该承担企业的责任,就应该缴纳该缴纳的税费,这是一个企业不能推脱的社会责任。之所以税务局没有对网店进行征税,这并不是因为网店的纳税没有法律上的依据。由于网络购物属新兴事物,网店经营是政府鼓励的公民自主创业的行为,规模小而数量多,且征税成本过高,一直没有实施征税。
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对互联网加强经济监管乃至征收税赋,使其更加规范是有必要的。网店征税应该建立在一定销售规模标准之上,标准以下的网店应该免税。而且,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利润率)制定不同的税率,并且考虑到网店和实体店之间的差异区别对待。对网络交易征税在操作上要有全国一致性的法规在正式的征收办法指导下操作,不能像武汉市那样,在规则与标准没有明确与完善之前匆忙征税。
不是低价的结束而新的开端
“网店纳税是互联网购物迈入发展期之后所必须要面对的挑战。未来电商的发展,价格低廉依然是其优势,但这优势一定是建立在节约各项物流、仓储和人工等成本之上,而不是建立在免除税务成本之上。”开心淘开心总经理李晓滨说,“我们所有的商家店铺都有纳税,每一件产品都有正规的发票,但是我们产品价格却可以做到低于市场价格,甚至比很多淘宝的店铺价格还低。”
在开心淘开心,所有的商品由产品制造商或区域大分销平台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客户,在交易过程中网站只充当一个担保交易的角色,保证购销双方产品与资金的安全,不会对任何产品进行加价。所有商品都是品牌商家直营,中间没有代理商的层层克扣,顾客可以享受到最低廉的价格。此外。相比在传统的百货商场市场,开心淘开心品牌商入驻减少商场的高额扣点、巨额的店面装修、宣传费等,大大的降低品牌商的供应成本,为低价提供有力的先决条件。
网店征税不是网购低价的结束,而是对电子商务的新挑战,是技术、模式、创新、优化等各方面的考验,是一个新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