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天津文交所的“二次开张”,南方文交所副总经理于泳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天津文交所“老是拿投资者做文章无疑是避重就轻”。无论是开户门槛的提高还是交易规则的修改,都只是提高了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减少了影响范围,但并没有从根本上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采取任何措施。
“其实真正要解决的不是交易规则问题,而是艺术品的评估认证、发行环节,即如何在发行环节把产品的价值更合理地体现出来,让大家更信服。”于泳认为,在没有在一个完善的体制和专业的职业操守的前提下,所谓的艺术品的份额化创新都有可能被某些人操控,“这种看法也代表了很多业内同行的声音”。
有艺术界人士指出,目前一些文交所所做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饱受诟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艺术品的价值鉴定评估缺乏权威的、第三方的公正机构参与进来。于泳告诉记者:“尽管天津文交所也有评估和鉴定的机构,但是是文交所自己聘请的,没有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学术。”
另一方面,所谓的交易规则的设计由于没有直接经验可以借鉴而频繁修改,令投资者难以形成稳定预期。于泳直言:“既然作品是你评估鉴定的,而交易规则也是自己制定的,在缺乏透明的环境下,文交所的合理性在设定之初就可能被人质疑。”
于泳还强调,天津、郑州文交所尚缺乏投资者权益保护及退出机制,“投资者如果发现风险,想申诉的话,也没有明确的通道和途径。”此外,发行人的风险如何来解决亦没有明晰。
于泳认为,天津文交所有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在国内第一次推出这样的运作模式,存在问题是很正常的。“只是接下来看政府怎样去引导,包括天津文交所自己怎么去完善和调整。”
在于泳看来,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即文交所的全称是文化产权交易所,如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而天津文交所的全称是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是作为艺术品交易的平台。虽然郑州也叫文化产权交易所,但性质和天津的类似。“尽管很多媒体在报道时统称文交所,但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和上海、深圳、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和设立的初衷是有很大区别的。”于泳指出,“像上海、深圳、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包括即将成立的中国(北京)文化产权交易所,它们成立最大的推动因素是宏观环境和国家政策。”
据于泳介绍,2009年,国家提出振兴文化创意产业,2010年将振兴文化创意产业写入两会纲要。2009年6月,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的揭牌终于给国家探索如何振兴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可以借鉴的经验。
2010年3月24日,国务院又联合九部委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于泳认为,政府着重表述的一个想法就是如何让金融机构通过投融资来扶持文化产业。“这份文件非常明确地体现了国家设立文化产权交易所的初衷和导向,即文化产权交易所首先应该作为对文化产业发展扶持的一个功能服务平台。”
“近两年,国内新设立了许多文交所,我不敢否认它们没有跟政府一样的初衷,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很多文交所都是通过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运营模式,看到了一种新的资本运作模式,看到这种模式给地方政府带来的资金和利益。”于泳称。
“鉴于文交所是地方政府主导,我觉得这也体现出一些地方政府想顺应国家政策对文化产业进行扶持,同时也想从中探索一种新的金融创新模式或者资本运作模式,通过这种模式的运用,来获得一些利益。”于泳如是分析。
相关资讯 [ 关键词: 文交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