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浙江省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该省省级服务业财政引导资金规模增加到1亿元,并将建立逐年增长机制。
浙江省政府最近公布的一份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指出,该省将根据服务业工作需要,适当扩大服务业引导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引进企业总部、集聚示范区、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突出贡献企业和创新企业等方面的奖励,以及服务业人才培训补助、全省性服务业重大活动经费等。各地也要建立服务业发展财政引导资金并逐步扩大规模。
据了解,浙江省将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各类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时,各部门严禁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进一步降低服务业企业出资最低限额,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注册资本可以首付205,其余部分可在2年内缴足(但国家层面已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20人以上、上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的中介服务企业取冠省名的,注册资本放宽到200万元。文化、旅游、中介服务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其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浙江省省长吕祖善表示,“十二五”期间,全省服务业发展要重点突出提升一批服务业重点行业,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突出建设一批服务业重点平台;突出培育一批服务业骨干企业,培育服务业品牌,加快推进商业模式创新;突出推进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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