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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公布十大严重违法广告

2011-06-17 10:59来源:法制日报作者:姚芃字号:小

  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公布了第一季度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以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监测抽查时,发现的10个严重违法广告。名单如下:

  鸿茅药酒药品广告;北京降压0号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片药品广告;厚德蜂胶软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北京东方建都医院医疗广告;北京肝病治疗康复中心医疗广告;国研前列方食品广告;寿瑞祥全松茶食品广告;中国中医疑难病研究中心、中医药研究院医疗广告;碧莹灵芝片广告;桂灵丹药品广告。

  上述广告有的使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证明疗效,有的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有的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有的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宣传诊疗技术,并使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证明疗效,误导消费者,有的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等,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查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同时,加强跟踪监测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其他媒体发布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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