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本电通应用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宣布,该公司以其在中国大陆的专利被侵权为由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侵权诉讼起诉的详细情况如下:日本电通应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其两家关联公司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B2B)和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B2C、C2C)提起了诉讼,并于2011年3月30日对深圳市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提起了诉讼。上述两件诉讼现在已经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另外,日本电通应用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三方支付领域的其他公司也进行了专利侵权调查,且至2011年3月30日已向有可能构成侵权的6家公司发出了侵权警告函。日本电通应用股份有限公司称,它们拥有的有关网络结算的中国大陆专利于2007年8月取得。
日本电通应用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89年,2001年2月开始在日本国内开展结算服务业务。2010年2月开始,为向中国大陆开展业务,在进行市场调查及专利调查时,发现其公司的专利可能被侵权。
另外据了解,阿里巴巴的董事局主席今天下午在杭州举行新闻发布会,将就支付宝的股权转移事件作出说明,希望能在下午的发布会上也能听到支付宝对这起侵权事件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