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6月9日,迅雷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上市申请,计划在纳斯达克IPO,最多融资2亿美元,主承销商为摩根大通和德意志银行。
迅雷目前为中国最大下载服务提供商,占中国下载软件市场78 .7%的份额。除此之外,迅雷还拥有在线视频等多项业务。迅雷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季度净营收从2009年第二季度的797万美元增长至2011年第一季度的1434万美元,环比复合增长率为8.7%。尽管迅雷营收增长稳健,但近年来,与日俱增的版权纠纷却成为困扰迅雷的大问题。对此,有分析人士称,如果迅雷不妥善解决版权纠纷问题,不但可能对此次IPO造成影响,还会对公司未来发展埋下隐患,届时即便成功IPO,也可能招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事实上,迅雷对自身存在的版权隐患,也已心知肚明。迅雷在招股说明书风险提示一栏明确指出,“公司可能继续面临侵权诉讼及相关索赔”。公开数据显示,目前仍有33起针对迅雷的侵权诉讼案件仍未宣判,索赔总金额约2180万元(340万美元)。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第一季度,迅雷分别收到涉嫌侵权诉讼108起、126起和10起。截至2011年3月31日,87.7%的相关案件已经解决或被法院驳回。
在迅雷近年来发展道路上,版权纠纷一直都是迅雷的大麻烦。2008年2月,索尼等6家好莱坞电影公司向迅雷提起民事诉讼,指控迅雷侵犯其版权,并为数百部盗版好莱坞电影的传播大开方便之门,其中包括《蜘蛛侠3》、《世界大战》、《迈阿密风云》等热门影片;2008年8月,央视状告迅雷,称迅雷旗下迅雷网未经许可同步直播奥运圣火传递仪式;2009年10月,包括搜狐在内的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发起对迅雷的法律诉讼,并称一共取证盗版侵权影片369部。而在这之后,针对迅雷的版权纠纷诉讼也时有发生。
美国投资机构Colum biaC apital投资经理张超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美国法律对版权侵权行为的处罚非常严厉,而美国社会对侵权行为也近乎“零容忍”。因此,SE C在审核迅雷资料时,很可能会对版权问题“重点关照”。
张超还指出,因隐瞒实际财务或经营状况,上半年中国赴美上市企业频遭美国各类机构质疑或起诉。因此,即便迅雷顺利登陆纳斯达克,也仍存在一定隐患。如果未来版权官司突然爆发,或对迅雷营收造成影响,美国投资者很有可能以此为理由,诉讼迅雷隐瞒真实经营状况。届时,迅雷将不得不面临麦考林等中国企业曾面临的困境。
对此,记者多次联系迅雷方面,但迅雷方面则称,相关负责人“一直在开会”。截至发稿时止,迅雷方面始终未就“版权纠纷对迅雷上市影响”这一问题给出正面回答。除了版权问题外,张超还提醒,目前中国企业赴美上市的大环境出现转变,使得中国企业赴美上市的难度加大。因此,迅雷选择现阶段登陆美国市场,能否收到预期效果,还是个未知数。
由此看来,迅雷的版权纠纷问题比较严重,在美国的上市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