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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人才入闽 可获高额免征个税补助

2011-06-02 15:48来源:中华会计网校字号:小

  福建日前出台系列优惠政策,为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建立服务绿色通道,凡属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今后在闽的工作和生活都能得到“一站式、全程式、保姆式”服务。引进的海外人才可获得200万元补助。

  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日前制定下发文件,提出为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建立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对象为福建福建省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和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服务对象在工作条件和特定生活待遇方面,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和特殊照料。

补助资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福建省引进的海外人才,省政府每人给予200万元人民币补助(其中中央在闽单位或厦门市引进的,省政府给予每人100万元人民币补助);省属(含市、县)单位引进的国内人才,每人给予100万元人民币补助(其中厦门市引进的由其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引进人才的科技创新、创业启动和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视同省政府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到园区办企业5年内免租金

  高层次人才落户到园区(领)办科技型企业的,由创园区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5年内免租金。如果从事科技项目产业化,并由其控股或拥有不低于20%股权的企业,各级政府创业投资资金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创业投资。此外,在引进人才的税收返还、科技项目申请、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也均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出台。

由单位提供住房免5年租金

  引进人才生活待遇方面,我省也将给予特殊照料。引进人才申请公共租赁房或限价住房,各地各部门给予优先安排。未购买自用住房的,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的住房,5年内免租金,或提供相应租房补贴。

  引进人才的配偶愿意在闽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或当地政府妥善安排;暂时无法安排的,可以为其发放生活补贴。引进人才的子女可按照本人意愿,选择当地公办学校就读。

  此外,除给予引进高层次人才外,创新团队在闽也将获得优惠政策。福建省政府许诺,对承担福建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建设项目,能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团队,将给予100万元-3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且在我省进行产业化、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创新团队,省政府给予3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工作经费。

(责任编辑:孙铭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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