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为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监管部门近期鼓励各家商业银行大力开展区域集优债券业务。与之前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有所不同,区域集优债主要是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由地方政府选择需要扶持的企业或项目,由中债公司、商业银行、增信公司等机构为主组成评估小组对企业或项目进行筛选,并制定融资结构,通过承销团向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主要是以商业银行为主导,企业或项目的筛选和融资结构基本由负责承销的商业银行独立完成。
近一年,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市场发展缓慢,银根缩紧导致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扩大,市场对于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投资意愿下降,商业银行开展承销业务的能动性减弱。相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却越来越突出,民企经营困难的消息纷纷浮出水面。因此在这个背景下,区域集优债券出台被市场寄予厚望。不过我认为,市场应冷静看待这个产品,不应“远水救近渴,空仓四壁雀不鸣”。
一方面是因为从产品本质上讲,无论谁主导,债券的信用风险大小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政府对于企业或项目的筛选能力未必就高出商业银行一筹。当然,由政府主导,那么政府就一定会参与其中,因此产品的担保措施应该会增强,但其中不排除政府存在变相担保的可能,这与政府不能承担担保义务的实质是存在矛盾的,因此这些问题值得商榷。
另一方面是区域集优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都一样,属于债券市场的小众产品,运作过程长且无法大规模推广,试点之后可能就会面临销声匿迹的窘境,以前的资产支持证券化也是这个情况。所以,对于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实践证明目前采取公开发行的模式并不适合,简单而且便捷的私募发行模式应该更加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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