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钥尊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继浩表示,他要求支付宝停止侵权并道歉,原因是因为支付宝“复制”了该公司“积分宝贝”服务模式。“2008年4月我们开始推广‘积分宝贝’,并于当年6月申请注册商标,2010年8月28日正式成为注册商标。”陈继浩所说的“积分宝贝”服务,是专门为各中小银行提供促销积分礼品外包服务,目前其客户主要为区域性中小银行。
2010年12月28日支付宝(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正式上线“积分宝”项目,从事支付宝相关业务的积分促销及与其他企业积分的互换业务,因该项目与“积分宝贝”服务模式属于同一模式,陈继浩认为这让其公司陷入被动。
“银行和供应商都认为是我在不知会的情况下与支付宝合作,另一方面,很多供应商怀疑我公司用这种方式将他们的产品放在淘宝上低价销售,这一点对于供应商来说非常忌讳。”陈继浩接到了很多客户和供应商的投诉电话。
4月26日,“积分宝贝”向支付宝发出律师函请求停止侵权行为,要求其在7个工作日做出修改。随后,支付宝发出 “积分宝更名公告”:支付宝积分自2011年5月5日起,由“积分宝”更名为“集分宝”,更名后所有的积分服务不受影响。此后,支付宝网站中大部分积分宝字样已经改为“集分宝”。
5月13日,其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已经受理该诉讼,开庭时间尚未确定。这是关于网络公司版权维权的又一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