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警方和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公布了江苏省破获的首例利用外挂游戏软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始末。据介绍,以往对于外挂都以非法经营罪论处,但在这起案件中,虽然犯罪嫌疑人杜某等人从外挂程序的贩卖中获利30余万元,但立案批捕却是以侵犯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为依据的。
据了解,游戏蜗牛旗下《英雄之城》、《帝国文明》两款网页游戏饱受“英雄精灵”和“帝国游侠”两款外挂侵扰近一年之久。买家下载外挂软件后,须购买充值卡,外挂软件作者以“包周”7元、“包月”20元、“包年”200元的价格大肆敛财。
“外挂”是一种模拟键盘和鼠标运动的程序,可以实现自动产生游戏动作、修改游戏网络数据包以及修改游戏内存数据等功能。在网络游戏中,它专指各种作弊程序。由于外挂的强大功能,使得网络游戏的游戏规则和价值观几乎被完全颠覆。随着网络游戏的日趋流行,“外挂”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地下产业。“外挂”程序的制作、流通和销售已逐步走向体系化、规模化。
据悉,打击外挂声势最大的一次行动发生在2003年,当时公安机关及国家相关部门在全国各地同时展开的“零点行动”,成功破获《奇迹》游戏外挂制作销售团伙,外挂团伙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然而,随着网络侵权犯罪的专业化、科技化和组织化,被害者往往无法通过个人力量获取侵权者具体的服务器、IP地址等信息,这就给公安机关寻找具体侵权人增加了难度。此外,电子证据的搜集也是一大难点,“取证难”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安机关破获外挂侵权案件的能力和效率。
在警方破案难的同时,一些小型网游公司或游戏代理商对外挂软件持“暧昧态度”。企业对于外挂软件大多只能采取警告玩家、封号等措施,很少直接接触并打击外挂软件作者本人。外挂软件作者只需投入数千元甚至更少的资金,就能将一款从研发到推广投入高达上亿元的网络游戏变成作弊者的天下。此次苏州警方与网游公司合作破案,并以侵犯著作权人知识产权的名义起诉涉案人员,对国内整个游戏产业的维权工作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