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卫生部相继发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提出,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种~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此次办法对于上市公司各有利弊。一般的三级医院抗菌药品种上百种之多,此次规定若能落到实处,医院抗菌药品种必然缩减。新办法若实施,可以淘汰行业中过剩的产能,将一些成本控制比较差、质量控制不好的企业淘汰掉,对大型企业会有利,对小规模企业可能不利。对于被裁掉的产品,公司必然进入命运的洗礼;但是在办法中保存下来的品种,有可能销售量会加大,对于公司是利好。此举淘汰品种单一、规模较小的药企,进而推动产业整合。对于华北制药(600812)、浙江震元(000705)、亚太药业(002370)等几家规模不同的抗菌药生产企业,其影响应该有限。
此外,办法的出台,代表了中国开始严抓滥用抗生素的开始。我国抗菌药物滥用的现象非常严重,品种多、使用量大,致使耐药的“超级细菌”增加,长此以往,将面临无药可用的窘境。该问题已经引起了卫生部等多部门的高度关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其整治效果将作为院长和科室主任晋升评优的重要指标。
征求意见稿提出,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
据了解,我国现有喹诺酮类抗菌药18种,而很多国家仅有6种就可以满足临床需要。β-内酰胺酶抑制剂同样也很混乱,这类药品中很多加酶抑制剂都是没有意义的,全凭研究者自己想象,缺乏科学试验依据。患者使用这样的药不但会引起毒副反应,还增加了耐药发生率。
可见,国内整顿抗生素滥用情况、医院和企业行业状况是势在必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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