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思商学院 > 政策法规 > 正文

跳槽须知:新老东家同时签约或违法

2011-05-16 14:57来源:法律快车字号:小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者不能建立多重劳动关系。职场中,员工之所以选择尚未解约便已签新约,是担心先与老东家解除劳动合同,如新东家临时变卦,拒绝录用,或不兑现诺言,打压工资待遇。但身兼二职,如被老东家发现又因此未完成本职工作,可能因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而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律师建议,员工可与新东家先签一份带有预约性质的“录用协议书”,明确劳动者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将录用该劳动者,并对工资报酬、工作岗位、违约责任等予以约定。待双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时,再依据该协议约定的要件签订劳动合同。这样,万一新东家违约,跳槽者可搬出协议,请求法律支持。同时,也避免了同时与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林音)
推荐阅读
谋思资讯有部分内容或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内容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问题敬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处理。


关于谋思网联系我们帮助中心服务条款隐私声明法律声明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0-2024 imos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