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召开记者会,局长王美花向媒体说明了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的执行情况。《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自2010年9月12日生效至今近8个月,两岸相互受理优先权主张已逾千件,专利和商标申请3万5千余件,各工作组会议也将在下半年密集召开。
据统计,去年台湾企业赴大陆申请专利22419件,商标10767件;大陆企业赴台申请专利755件,商标1603件。截至3月31日,大陆受理台湾优先权主张专利712件、商标13件;台湾受理大陆优先权主张专利434件(其中近半数是大陆台商回台申请)、商标16件。
在两岸相互承认优先权方面,自去年11月22日开始受理至今,申请案中主张专利优先权的最多,而专利申请大部分来自半导体、通讯及电子等高科技产业。
相互受理优先权主张后,可避免因在两岸申请专利的时间先后所导致的被第三人不法抢先申请,特别是技术研发密集度高、产品生命周期短的产业,如手机、面板、LED等,能更好地保护专利持有者权益。双方沟通及资料交换作业均运行顺畅,有助于增进彼此业务的了解。
随着两岸知识产权的交流加强,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会进一步的加深和完善。通过两岸的交流活动对于商标专利的优先认证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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