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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人声称破解音乐版权保护难题

2011-05-09 09:05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字号:小

  “音乐界团结起来,和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起来,携手共同创造和维护数字音乐网络传播时代的产业新秩序。”在由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主办、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协办的“2011北京音乐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论坛暨首批重点音乐着作权人版权保护签约仪式”上,来自音乐界原创音乐人代表、唱片公司代表和版权界的代表一起发出了保护中国音乐版权的呼声。

  面对飞速发展的信息网络传播技术,音乐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通过信息网络快速传播,从过去的购买唱片,到如今通过手机、网络获取所需音乐资源,人们这一音乐消费习惯的改变导致唱片销量锐减。与此同时,各式各样的网络音乐侵权盗版现象却层出不穷,严重伤害了原创音乐人的创作动力和热情。

  知名音乐人张亚东表示,原创音乐人深受盗版之苦。呕心沥血创作出来的优秀音乐作品通过信息网络而被广泛传播,但着作权人却很难获得相应的收益回报。“大多数原创音乐人靠创作是养活不了自己的。可以说,原创音乐之所以处于低谷,正是因为网络音乐侵权盗版砸了原创音乐的饭碗,严重伤害了原创音乐人的创作积极性。”张亚东说,原创音乐人不是技术专家,不可能靠自己去发现那些披着各种技术外衣,隐藏在网络各个角落的高科技侵权盗版者。同时,面对网络上海量的侵权盗版现象,原创音乐人不可能放弃创作,把自己变身为专业的反盗版人士。他呼吁网络经营者尊重原创音乐人的劳动成果,尊重其合法权益,同时也期待有关部门尽快建立起为原创音乐人提供综合服务的版权服务体系。

  太合麦田公司总裁宋柯认为,网络侵权盗版摧毁音乐产业生存空间。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网络技术引发了音乐产业由传统唱片向数字音乐的历史转型。然而网络侵权盗版现象的蔓延,却使得音乐产业转型之际遭遇了毁灭性的打击。宋柯表示,有了网络音乐下载,如今很少人再去购买正版CD,唱片公司也难以从发行音乐唱片中赢利。在宋柯看来,数字音乐的确给传统唱片业的生存形成了巨大的挑战,但是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数字音乐是音乐产业未来最主要的形态,也是音乐产业重新走向赢利的希望所在。”他说,在经历了网络盗版给音乐界带来的阵痛之后,音乐界应当静下来反思。时代在变,音乐传播的模式在变,音乐产业的发展模式也必须要变。他认为,音乐界过去对信息网络给音乐产业带来的危害说的多,但对如何把握时代脉搏,积极主动面对挑战谈得少,尤其是在如何形成具体有效的应对措施方面,往往是唱片公司单打独斗,缺乏产业的整体协作。他呼吁音乐界团结起来,共同创造和维护数字音乐网络传播时代的产业新秩序;呼吁政府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加快对包括音乐在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数字作品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建立起为音乐界提供综合服务的版权服务体系,共同促进音乐产业发展。

  在音乐产业面临历史性机遇和挑战的同时,音乐版权保护也面临前所未有的难题。“音乐产业发展需要版权服务保驾护航。”宋柯认为,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版权保护。目前唱片公司在维权方面面临的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确权过程复杂;二是对侵权者的通知难以到达;三是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尽管数字音乐给音乐产业带来了新希望,但是音乐产业要想真正走向复苏,如果没有一个好的版权保护体系,走向繁荣就无从谈起。”

  音乐版权代理机构、源泉公司总裁吴俊说,许多网络经营者往往以各种理由为自己的音乐侵权盗版行为推脱,常用的招数就是滥用避风港原则,以技术平台为掩护,以网友上传为借口,在权利人行使合法权利的时候,要求权利人提供各种各样的版权证明材料,增加合法维权的复杂度。吴俊认为,国内音乐版权普遍不清晰不透明,在客观上纵容了网络音乐侵权盗版现象的滋生和蔓延,许多网络经营者往往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不接受权利人发出的维权通知。只有让音乐着作权人的音乐作品权属关系清晰透明地提供给社会公众查询,才能让网络侵权盗版者失去浑水摸鱼的空间。但目前国内还没有形成一个权威的,具有广泛公信力的平台。

  在客观分析了音乐产业面临的版权问题之后,吴俊提出了破解音乐版权保护难题的新思路:一是建议音乐界和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联手,共同推出一个权威的音乐版权公示声明平台,建立音乐版权公示声明制度。二是建议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以版权公示声明制度为基础,建立起版权应知体系,让版权关系清晰地展现在网络经营者面前,让侵权盗版行为没有空子可钻。三是建议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推出统一的代理通知平台,提高维权效率。

(责任编辑:孙铭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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