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被收买了,我都清楚,但是表面上,大家还是装作不知道。”陈安(化名)是一家新成立的创投基金的总经理,他表情淡定地告诉记者,一旦发现什么好的投资项目,不到一周的时间,后面就会跟着许多闻风而来的各类投资机构。本应属于机密的消息被散布出去,多数是因为自己员工将信息出卖,但他没打算开除这些员工,因为换了别的员工,一样会被收买。
事实上,类似“无间道”一样你来我往的谍战游戏,在众多私募投资基金中愈演愈烈,以至于大家默认了这条中国式潜规则。投资策略、管理能力等专业指标不再是衡量一个优秀的GP(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者)的绝对指标,有关系、拿项目能力突出、具一定背景的基金管理者,往往会受到LP和被投企业的青睐,这也是触发投融资市场一系列乱象的根源所在。
LP(投资人)越位
陈安此前在一家著名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任职旗下一支基金的董事长,1年多以前,他发现了一个好项目,眼看就要唾手可得,没想到,同一母公司旗下另一支基金的管理者采用卑劣的手段中途撬走了这单生意,陈安愤而辞职另起炉灶。由此让他看清楚来自同行之间的许多非常规竞争手段,“获得情报的代价太低,普通员工一个月给几千块,他就会把所有的信息告诉你。”PE多过米铺的今天,许多没有多少投资经验、缺乏专业人才的投资机构,就是靠间谍游戏,拿到了项目。
“我们这个行业的优质大龄剩女特别多,就是因为看透了人和人之间的不信任,对婚姻失去了希望。”陈安自嘲。在他看来,正是这种无序竞争,加剧了投融资领域的极度不信任,首先是LP(投资人)不信任GP的抢单和管理运营能力,其次,被投企业和GP之间互不信任,一些靠关系拿到项目的GP,无法给企业提供当初口头上承诺过的条件,如引入和培养管理团队、市场资源,或是缺乏责任心,投前承诺很多条件,投资后不见人影,只等退出收割,而在一些投资人看来,企业被太多的投资机构追逐,被惯坏了,配合度差,拿到资金后许多企业拒绝GP过问用途,GP的管理和参与只能是一句空话。
不信任的传递有如多米诺骨牌,骨牌的末端是LP,曾经让陈安颇为苦恼的是,LP们试图越过他直接插手项目管理等事宜,或者加入到谍战游戏中,买通底下员工,从GP手中夺得项目。LP为何要越位?陈安分析,一方面是不信任,另一方面,许多LP希望自己去管理被投项目,节省支付给GP的管理费,按照业内的规则,管理费在2%-5%左右,一支私募对冲基金管理者文凯透露,今年他炒了几位LP的鱿鱼,原因是他们一直试图打探他的投资模式,妄图越过他自己做投资,节约管理费,为此不惜买通关键人物,获知他的二级市场所有账户的资金投向,以期分析出投资组合,双方因此积怨颇深。
GP跑单帮
市场不规范,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好项目跟人走,在2009年后,VC/PE行业的中高层投资人跳槽进入活跃期,未来1-2年内,中高层投资人的离职现象将更加普遍,独立募集或加入新基金、转投成熟基金将成为其主要的职业发展选择,GP与LP因此可能遇到的风险亦需受到重视。
数据显示,在国内活跃的主流投资机构中,2009年与2010年均有超过23名高层投资人(基金合伙人/董事总经理级别)宣布离职,而今年仅前两个月,离职的高层投资人数量已达7人。
作为具备出色投资业绩的高层投资人,独立募集基金无疑将为其带来更大的自主决策权、更大的投资空间、更丰厚的管理费收入与业绩分红,而部分LP也会给予此类投资人一定关注。2005年以来,先后有超过18名高层投资人脱离之前所属的投资基金或投资银行,选择独立组建新团队、募集新的VC/PE基金,超过30名中高层投资人离职后加盟其新基金。
在新募集基金中就职,虽然拥有更大的上升空间和更多提升行业影响力的机会,但其往往也存在LP认知程度低、初始基金募集困难、自身收获期延长的实际问题。超过3/4的中高层投资人选择加入新募集基金,这一现象无疑反映出其对国内PE行业发展前景的乐观判断,以及对基金领军人物的肯定与认同。
对于以封闭式私募基金管理为主要运营模式的VC/PE行业而言,由于高层投资人(合伙人及董事总经理级别)通常存在关注行业与投资流程上的分工,此类重要决策成员的离职,或许将对基金的管理者(GP)和投资人(LP)造成连锁影响。如:1.原基金的后续募资难度提高;2.原基金在特定行业的后续投资能力下降;3.原基金对已投资项目的管理和支持能力下降,失去潜在的高回报机会;4.投资人在新基金就职后,其投资与原基金产生利益冲突等。
在近年来国内外成立的典型有限合伙制VC/PE基金募集协议中,往往设置关键人条款(Key-man Clauses):当基金管理团队的核心成员意外身故或离开基金时,LP将自动中止向基金进行资金承诺和后续投资,恢复与否,需要由LP集体投票决定。据了解,目前尚未出现高层投资人离职导致LP中止向基金出资的现象,但因离职导致基金回报率的变动,却难以用数字进行预测和对比。
在当前高层投资人职位变动日渐频繁的情况下,无论是原有基金还是新募集基金,都应提前与LP进行广泛沟通,以期将GP与LP的利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由于目前国内LP的整体成熟度和专业性水平与境外LP尚存在差距,未来在人民币基金中可能增多的高管离职现象,或许会引发更为复杂的问题。因此,建议国内中资机构及拥有人民币基金的外资机构对此适当提高关注,并将其作为投资者关系(Investor Relations)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