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美术学院摄影系主任薛华克以著作权遭到侵犯为由,将画家燕娅娅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此案。
薛华克称,2005年,燕娅娅同他在帕米尔高原进行创作时互相认识,并向他索要作品欣赏,他将一些作品洗印件或书籍赠给燕娅娅。在一年多时间内,陆续发现燕娅娅将他的8幅摄影作品演绎为油画作品并展出、拍卖和收录在其所着的作品集里,共获利133万余元。燕娅娅则辩称,涉案作品是她独立创作的,与原告照片存在一定程度的近似,是因为燕娅娅上山作画时,原告与燕娅娅是结伴而行的,燕娅娅将模特姿势确定后素描作画,而原告拍摄燕娅娅的模特,因此,照片和油画必然会近似。燕娅娅还认为,原告2006年4月就已经知道涉案油画的情况,但却在2010年4月才提起诉讼,已超过了诉讼时效。原告予以否认,并向法院申请要求补充有关证据材料。此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