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盛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策划制作的3D高清动画片《阿特的奇幻之旅》正在后期制作,市场上就出现盗版衍生品,打乱了公司计划。
动漫业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制约动漫企业发展的瓶颈。专家呼吁,尽快建立切实有效的知识产权防御体系,避免动漫企业因被侵权而受损。
《阿特的奇幻之旅》是湖北盛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盛泰公司)制作的3D动画连续剧,讲述在一个名为乌托大陆的神奇时空里,少年阿特寻找母亲的故事。该片计划拍摄4季、每季26集,目前已拍完第一季,计划在中央电视台暑期档首播。
盛泰公司负责人胡越华介绍,公司为制作《阿特的奇幻之旅》共投入800万元,有100余名研发人员参与,历时两年半。公司同数十家电视台签订了播放协议,并同多家厂商合作开发毛绒玩具、文具、服饰等动画形象衍生品。
为推广宣传,盛泰传媒于今年年初播放了部分片花和图片。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盗版衍生品随即出现:宁波某公司根据《阿特》的卡通形象做鼠标垫等,在网上叫卖。胡越华称,浙江、广东等地多家公司在盗版制作《阿特》衍生品。
胡越华认为,“一方面说明我们的产品市场前景很大,”另一方面盗版将直接损害企业三分之一的赢利计划,公司感到无奈和愤慨。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东湖分局工作人员陈仁松介绍,武汉动漫企业江通动画推出《天上掉下个猪八戒》时也遭遇盗版侵权,后通过多次协商对方终止侵权行为。
陈仁松说,我国动漫发展正处在关键期,盗版是产业发展的“拦路虎”。《喜羊羊与灰太狼》打开国内市场时,市场上销售的“喜羊羊”童鞋许多是冒牌货。
除盗版外,商标抢注也让动漫企业头疼。创造“猪猪侠”动漫形象的广东咏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人说,“猪猪侠”问世前,公司抢先注册了服装、文具、食品、服务等几十个门类的“猪猪侠”商标,但后来还是被河南某饲料企业用作猪饲料商标。
专家指出,动漫知识产权保护现有三大难题:衍生品仿制、盗版和恶意抢注。
动漫产品核心是创意设计。创意设计之后,模仿和侵权就很容易,而且成本低。动漫产业有独特的商业模式和产业价值链,作品著作权价值大多不是靠作品本身传播,而是通过衍生产品创造价值。
武汉知识产权局局长董宏伟说:“不法人员从网上盗取动漫形象、商标等,然后在相关衍生品领域投入生产,以低廉成本进入并占领市场,而且很隐蔽,令执法部门防不胜防,”
虽然企业维权意识在增强,但维权能力仍显不足。很多企业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法律问题处理,没有融入企业经营全过程;多数企业缺乏规划,只能事后维权,而非事前预防。事后维权成本高,难度大。
董宏伟说:“盛泰公司策划《阿特的奇幻之旅》初期没有申请商标和版权专利,等动画片制作完成即将首播时,盗版产品‘横空出世’,当然让公司无所适从。”
他介绍,我国动漫产业主要靠著作权法保护,辅以商标法、专利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同构成综合性的法律保护模式。然而法律存在疏漏:著作权在实际司法操作中举证困难;商标法只能在一定的商品上给予保护,跨类侵权无法制裁;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时间为10年,侵权人可能会拖延诉讼。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对动漫作品知识产权的授权程序复杂、时间久;衍生品侵权者大多是小企业,屡禁不止,执法部门力不从心。
一位动漫企业负责人说,动漫产业以原创为生存基础,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充分保护,将重创中国动漫原创力。
董宏伟呼吁出台对动漫产业知识产权登记、注册和申请的资助政策,对于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资助其进行版权登记、商标注册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他建议成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救助机制。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涉及版权、工商、公安和法院等多个部门,因此应设立协调部门。
动漫企业在创作设计阶段就应考虑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案和可行性,引入专业的知识产权人员或专业机构,而不是仅停留在法律代理层面。因为动漫产业链包括动漫画创作、报刊杂志发行、出版单行本、动画电影、游戏改编、衍生产品、主题公园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涉及知识产权保护,企业亲历亲为可能难以顾及。
此外,只有不断创新并形成有效的市场开发策略才是赢得市场的根本办法。董宏伟说:“打击盗版同时,及时更新其产品,将旧产品低价销售,让消费者低价买到正版产品,新产品保证高端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