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App Store”(应用商店)商标归属权尚未尘埃落定,其选择向亚马逊提起诉讼。据报道,苹果已经宣布起诉亚马逊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并要求法院下令禁止所有使用“App Store”名称的公司再度侵权。分析人士指出,各种类型的商业诉讼仅仅是各企业竞争的手段。
苹果此次对亚马逊提起诉讼的时机很微妙,恰好在业内盛传亚马逊即将推出自己的应用商店之际。有消息称,亚马逊Android App Store很可能于美国当地时间3月22日推出该服务。
据了解,苹果的App Store是一个由苹果公司为iPhone手机、iPod播放器和iPad平板电脑用户提供该公司及第三方开发者制作的软件。苹果在诉讼中称,自从2008年开发以来,苹果用户已经通过该服务下载了100多亿次。
3月18日,苹果公司指出,已经有迹象表明亚马逊开始“不当”使用“App Store”标志。亚马逊大约是在今年年初开始使用“App Store”,并一直在网站上为其即将推出的名为“愤怒的小鸟RIO”游戏发布广告。而“愤怒的小鸟”是苹果应用商店中较为流行的一个软件名称。
“虽互指侵权,实则是苹果和亚马逊两家巨头在商业模式上直接竞争和尖锐冲突的表现。”正略钧策管理咨询顾问王丹青对记者指出,一方面,苹果最核心的商业模式就是依托iPhone和iPad的平台,以提供下载和相应的增值服务获取自身的高额收益,“App Store”正是这种模式的核心支撑之一;另一方面,作为零售业巨头的亚马逊,面对iPad等产品的冲击,亚马逊即将推出其自身的平板电脑产业成为业内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