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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文化产业需文化创意产业引领

2011-03-15 09:56来源:视觉中国字号:小

  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中,赫然写到,“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该产业还被赋予“增强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提升国家软实力”的使命。

  一般来说,产业增加值占GDP5%以上,才可称为支柱性产业。

  3月8日,文化部部长蔡武在香港代表团参加审议时介绍,从省份看,目前,上海、北京、广东、湖南和云南5个省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已超5%。这些省份,文化产业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支柱”。此外,湖北等省份也接近5%。

  从全国看,目前这一比例仅约2.6%。距离5%,还有一段不近的路。蔡武预测,“十二五”末,这一数字有望达到5%左右。届时,文化产业将成为国家支柱性产业。

  为完成5%的目标,文化部拟定了《“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今后5年,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将比2010年翻一番。

  文化产业是朝阳产业。“十一五”时期,该产业年均增速15%以上,比同期GDP增速高6—8个百分点。2008年金融危机后,“口红效应”更让文化产业优势凸显。刚刚过去的2010年,国产电影票房首破100亿元大关,17家文化企业上市。

  另悉,即将出台的《文化产业“十二五”规划》中,设定的该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14.9%。

  “未来文化产业增速肯定超过GDP增速。”日前,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表示,“今后将完善产业政策,上一些示范性大的项目,搞好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实现产业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这是一件令人鼓舞的事。”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著名作家张抗抗告诉本报记者,当得知“文化产业将成为支柱性产业”时,她很“兴奋”。

  兴奋之后,她开始思考:为确保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我国应采取哪些措施?

  “文化产业必须要由文化创意产业来引领。”张抗抗认为,发展文化产业,应鼓励新的作品、新的创造、新的创意。由它们再衍生出各种艺术门类,从而成为一个产业链条。“文学作品是很多艺术门类的母体。”如,芭蕾舞版及电影版《大红灯笼高高挂》,均由苏童的小说《妻妾成群》衍生而来。

  “源头没有水,根本无以为继。”张抗抗说,为让文化创意产业富有生机,必须关注源头、母体,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当政协委员9年来,她长期关注知识产权话题,“很多提案都会和保护产权挂钩,每年都有侧重。”

  去年和前年,她和王兴东委员两度提案,希望电影电视剧评奖中增设“最佳剧本改编奖”。“我国目前有多种演员奖。剧本是一剧之本,恰恰没有鼓励措施,我们认为欠考虑。”对于广电总局和中国文联给出的“暂时没有增加奖项的考虑”,她不满意。“王兴东委员今年又提了出来,我也签了名。”

  今年两会,张抗抗的提案涉及尽快修订著作权法、遏制对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等保护知识产权话题。“如果创新成果得不到保护的话,社会逐渐形成随意复制、模仿、抄袭,这个民族就不能进步。”

  “除源头外,如果中间链条断了,也会形成产业发展障碍。”张抗抗说,今年两会,她还关注扶持传统书店及纸质书业话题。书店是文化产业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环节,而目前,传统书店在萎缩。

  发展文化产业,要与发展文化事业并重。

  “需要制定《文化产业法》,明确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保障发展力度,同时保障其发展的科学性。”孙萍说。

(责任编辑:新不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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