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七 基金公司再曝老鼠仓事件
继景顺长城老鼠仓之后,国海富兰克林也因MSN聊天记录被曝出老鼠仓事件,同时深陷这次MSN旋涡的还有申万巴黎基金。虽然国富中国收益基金原基金经理黄林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传闻在基金圈内不胫而走,而该公司却撇清关系表明是个人原因,与公司经营无关,留下的老鼠仓也只能由基民承担。
此前,证监会、公安部等五部委联合打击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并称要“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震慑犯罪分子”。国海富兰克林被曝光后,在市场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被解读为“联合围剿”的结果。
点评:一旦某基金经理曝出老鼠仓事件,基金公司一纸声明就无须为发生在自己公司的老鼠仓负责。记者咨询相关律师后了解到,基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和基金经理应负有直接责任,基金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督察长、独立董事均要负间接责任。
基金公司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案例八 外资银行理财让投资者巨亏
2007年9月,于女士看到东亚银行大连支行在某报纸刊登的理财产品“利财通1号”广告,广告内容是紧跟“港股直通车”,事实上“港股直通车”根本未获批准。
同时,广告中未曾披露该产品存在本金损失风险这一重要特征。银行业务经理对产品的描述则是承诺保本、只是有汇率和收益风险。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在银行没有出示合同的重要部件——能体现高风险非保本的“条款与章节”的情况下,于女士就在文件上签字表示已阅读,并购买了1万美元“利财通1号”产品,但是运作3年后本金只剩4800美元。
东亚银行的“利财通1号”早前已曝出巨亏60%,其销售人员欺瞒投资者,承诺保本和高收益。销售人员还私自篡改了投资者的风险评估报告,风险承受能力由中级改为高级。
点评:挂钩股票的理财产品从来就是高风险,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非旦没有提示风险,还口头承诺保本,造成投资者被误导。但与以往单纯的运作不良使客户巨亏案件不同,随意篡改客户的资料,提高风险等级,这种做法银行方面实在理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