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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发展在版权面前遭遇尴尬

2011-03-10 16:55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字号:小

  我国2009年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一时间“文化产业”这几个词似乎成了时髦词汇,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国人的视野之中,文化产业园区、动漫园区在全国遍地开花。地球另一边已有百年历史的娱乐“大鳄”——好莱坞、迪斯尼们一直都是国人艳羡的对象。

  或许还有更激动人心的事,“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意味着文化产业所占GDP比重将从2.5%到5-6%,整个翻一番。一些数据暗示着巨大的增长空间:2005年8月横空出世的电视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最高收视率达到17.3%,其衍生品随后遍及全国,有报道透露“喜羊羊拉动内需超过了100亿元”;湖南的文化产业总值占到全省GDP的8%,更是直接拉动湖南省GDP,成为当地支柱性产业等等。

  不过现实问题是,当政策“给力”、原创蓬勃发展之时,侵权之“手”却扼住了其喉咙,拖住了发展的步伐,甚至让部分圈内人士放弃了这部分权益。

  “我们现在遭遇侵权,一是播放,主要是网络视频,二是衍生品。未经授权的不负责任的网络播放简直是明目张胆的播,央视播一集它播一集,你找到他时,‘不是我上传的’张嘴就来。现在对这个产业构成了一个巨大的压迫。”北京辉煌动画营销总监史书魁告诉记者。

  这家已有20余年历史的央视全资动画企业,出产过《太阳之子》、《西游记》、《三国演义》等叫得出名头的动画片。其中尤以《三国》为最,作为走出国门的代表作之一,它甚至在动漫大国日本热播。

  出色成绩的背后却是尴尬的被侵权之事。史书魁一脸无奈,但对付侵权有其自己的观点。他分析,盗版实际在销售平台,有效地控制盗版源头,如“把销售平台给堵死,只要卖假就封存、处罚”,这样商户就会不再敢进假货以及没有正当来路的货。

  目前中国的产业结构还处在以加工型产业为主的阶段,对于衍生品的生产商而言,这些企业本身就缺乏产品开发和市场运营能力,当这些动画公司说服了他们来做衍生产品后,结果却遭受盗版并受到损失。“以后,你白给他做都不做”,这就是恶性循环。

  当然,这个问题并非仅存在于动漫行业,包括像电影、游戏、音乐等在内的文化产业领域都存在。在电影业的尴尬事便是普遍存在的行业内“监守自盗”。据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副秘书长史文霞透露,“他们发行正版碟同时也会发一些盗版碟。即在授权期限之前就先出来一些东西去上市。” 史文霞分析,这是有个人的自身利益在里面,因为盗版太多了,出正版挣不了太多钱,但是又已支付版权使用费,这么做既是为自身企业运营考虑,同时也可以避税。

  尽管有着这么多尴尬事,实际上,“我们国家搞的知识产权从理论上比国外更有力度,西方国家一般来说只有司法保护,中国是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并举的保护。”任职于文化部并同时为中国动漫集团副总经理的柳士发指出。

  他同时也说,“可能由于发展阶段的原因效果不是那么好”,“得让版权保护提高效率”。据悉,两会前期,国内的文化产业人士甚至集体签署了一份全面修订《著作权法》的建议书,呼吁著作权的保护,此举出于因网络、手机等终端载体飞速发展带来的版权硬伤。

  面对现实,这些文化产业人士也力求在寻求另外一种路径。譬如动画作品,传统的播放平台如:在电视台播放,现在却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手机平台等,只是难堪的是作品授权的廉价度,投入的高成本与播放平台的授权价格形成了无法接受的反差。

  此外的选择则是老话:做原创走品牌之路。看起来成功的例子是日前《喜洋洋与灰太狼》被以10亿美元的价格收纳至意马国际麾下。显然,这归功于其品牌而来的衍生品如电影、玩偶、图书、手机游戏等。

  或许已提及数年的 “走出去”战略是这个行业的一种海外救赎。辉煌动画通过与日本合作的《三国》便是典型的例子,其既在突破意识形态、获得文化输出的成功,又在投资上获得了回报。尽管在“走出去”之初有很多不易,“但是现在的成本回收比较满意,海外发行也不错,成本回收比较可观”,史书魁透露。他还认为,“海外销售,只有片子外方认可,购片费用还是很可观的,这块是我们主攻的方面之一”。

(责任编辑: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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