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pad进入中国内地的时候,引发了一场关于ipad中国内地商标权归属的纠纷,一家总部在台湾的企业“唯冠科技”和“苹果”打起了口水仗,声称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归深圳唯冠所有。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股东曾经公开宣称,ipad进入中国内地就要付出天价赔偿。当业界纷纷猜测“苹果”将如何回应的时候,这场战火突然在深圳点燃——“苹果”先下手为强,把“深圳唯冠”告上了法庭。
近日,“苹果”与“唯冠”的ipad商标权之争首次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对簿公堂,这也是双方的第一次正式交锋。
这次首先发难的是苹果公司(以下简称“苹果”),“苹果”要求法院确认其商标专有权,并要求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支付200万诉讼成本费。
“深圳唯冠”在深圳也曾赫赫有名,曾经荣居全球第四大平板显示器制造商、深圳沙头角保税区第一纳税大户。但该公司如今债台高筑,这一场与“苹果”的ipad商标之争被业界认为是其救命的最后一根稻草。
该商标争议的起因要追溯到2000年。从当年开始,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而当时苹果公司也并未推出ipad平板电脑产品。
2006年,“苹果”开始策划推出ipad时发现,ipad商标权归唯冠公司所有,于是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为由,在英国起诉唯冠公司,唯冠最终赢得这场商标权官司。
2009年,苹果公司与唯冠达成一项协议,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
但唯冠方面表示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并没有包含在以上3.5万英镑的一揽子转让协议中,在中国内地,ipad的商标是属于“深圳唯冠”所有,唯冠台北公司没权力将其出售。所以苹果公司在中国内地市场没有合法拥有ipad的商标权。
于是,争议由此开始。
“苹果”一纸诉状将“深圳唯冠”告上法庭,这次诉讼的原告是“苹果”和英国的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国IP公司”),被告则是“深圳唯冠”。
“苹果”在诉讼状中指出,2009年12月23日,唯冠国际CEO和主席杨荣山授权麦世宏签署了相关协议,将10个商标的全部权益转让给英国IP公司,其中包括中国内地的商标转让协议。协议签署之后,英国IP公司向唯冠台北公司支付了3.5万英镑购买所有的ipad商标,然后英国IP公司以10英镑的价格,将ipad商标的所有权益转让给了“苹果”。
“苹果”及英国IP公司在本案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出示了IP公司和“唯冠国际”的相关人员就协议进行磋商和交换意见的邮件。该律师认为,从邮件中可以看出,“唯冠国际”的相关人员作出过承诺,拥有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权,而IP公司和“唯冠国际”磋商的,以及最终购得的是ipad商标的全部权益,包括了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权。
昨日在法庭上,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肖才元认为,两原告将ipad在中国内地的商标权当成了台北唯冠的产权,是两原告的过失。
肖律师认为,两原告在该案中提供的核心证据为26封电子邮件,以此证明原告IP公司与台北唯冠及深圳唯冠之间发生的关联,对此,他认为,这些邮件证据恰恰证明,IP公司只是与台北唯冠签约,而其中中国内地的2项商标属于深圳唯冠,两原告将中国内地的2个商标当成了台北唯冠的产权,是两原告的过失。不仅如此,他还表示不认可这些邮件的真实性,因为邮件中涉及的当事人都是台北唯冠的员工,与深圳唯冠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