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5年,深圳将在循环经济建设上再写新篇。昨日,深圳市政府通过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2010—2015年)》。
到2015年,深圳将实现万元GDP能耗0.47吨标准煤,万元GDP水耗19.4立方米,万元GDP建设用地小于6.00平方米。此外,深圳将依据各区发展特点,全力打造七大循环经济特色区。
万元GDP能耗进一步下调
早在2006年,深圳就启动了循环经济发展引擎。“十一五”期间,深圳先后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和《深圳市循环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2007年12月,深圳成功入选国家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随后深圳市发改局开始牵头制订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并会同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证。
2010年,经过专家多轮修订的《深圳市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上报国家发改委,并最终获发改委批复。据相关媒体报道,与全国其他城市相比,深圳的实施方案标准较高,相对别的城市至2012年的规划期,深圳则需规划到2015年,为后续试点城市提供借鉴。
昨日,新发布的《方案》共11036字,提出了深圳未来5年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目标。据记者了解,去年深圳的万元GDP能耗和水耗分别为0.51吨标准煤和20.3立方米,已经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2和1/10,而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也比往年分别下降31%和37%。对比新目标来看,“十二五”期间,深圳的万元GDP能耗有望进一步下降。
政府机关开展节能减排绩效评估
未来五年,深圳将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广太阳能光热应用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万平方米。同时加快推进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屋顶计划、兆瓦级储能电站和太阳能—LED产品应用工程建设。
同时,深圳将强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到2012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4万辆,建设公交大巴充电站50个,公务车充电桩2500个,社会公共充电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到2015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累计达到10万辆。
此外,深圳还将在商贸、餐饮酒店、公建和政府机关节能继续“挖潜”。据《方案》透露,深圳将在大型商场、超市、购物中心、酒店开展节能降耗,调高空调温度、改造空调设施、使用节能灯具、实施电梯节能改造。在城市道路、市政公园、地下车库、交通设施及广场、车站推广使用太阳能—LED等节能产品,到2015年,实现道路照明节能30%以上。
为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循环经济建设也将向政府机关“动刀”,开展政府机关节能减排绩效评估和审计,加强公务车能耗管理,加大节水、节材力度,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从随手关灯、空调的温度控制或者双面打印等细节入手,率先垂范,把政府打造成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典范。
而为了发展循环经济,加快了淘汰落后产能,《方案》要求,深圳市科工贸信委要牵头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社会公告制度,定期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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